关于《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附起草说明
关于《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附起草说明
关于《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附起草说明)
按照《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宣布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遂农函〔2024〕1号),现对外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电话反馈:联系人周月,联系电话#;
2、邮寄反馈:地址:遂昌县妙高 (略) 376号1402室。
遂昌县 (略)
2024年10月5日
附件1、
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
按照《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遂农函〔2024〕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遂昌县 (略)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关于《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略) 起草的《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送审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表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 (略) 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送审稿。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清理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需要清理的文件对外宣布废止或者失效,避免被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行使用。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宣布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
四、起草情况
经局各业务科室研判汇总,2024年9月经遂昌县 (略) 办公室论证起草,于10月8日至10月15在遂昌县 (略) 站对外征求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附起草说明)
按照《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宣布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遂农函〔2024〕1号),现对外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电话反馈:联系人周月,联系电话#;
2、邮寄反馈:地址:遂昌县妙高 (略) 376号1402室。
遂昌县 (略)
2024年10月5日
附件1、
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 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
按照《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遂农函〔2024〕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遂昌县 (略)
2024年X月X日
附件2、
关于《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略) 起草的《遂昌县 (略) 关于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送审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表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 (略) 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送审稿。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清理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需要清理的文件对外宣布废止或者失效,避免被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行使用。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宣布废止《遂昌县 (略) 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用品牌营销店建设奖补事项的通知》
四、起草情况
经局各业务科室研判汇总,2024年9月经遂昌县 (略) 办公室论证起草,于10月8日至10月15在遂昌县 (略) 站对外征求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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