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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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4-10-08 08:51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 (略) (略) 599号

浙江 (略)

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器人元器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压铸、喷涂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 (略) 北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生产废水(包括水帘除漆雾废水、熔化及压铸脱模废气喷淋废水、涂装废气喷淋废水和 (略) 格清洗废水等)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压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水性涂装废气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其中TVO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脱模废气分别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滤芯、废铝渣、废脱模剂、脱模剂滤渣、脱水污泥、含油金属沉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有机物废抹布、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渣、水性漆空桶等未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0574-#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4-10-08 08:51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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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 (略) (略) 599号

浙江 (略)

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器人元器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压铸、喷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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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 (略) 北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生产废水(包括水帘除漆雾废水、熔化及压铸脱模废气喷淋废水、涂装废气喷淋废水和 (略) 格清洗废水等)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压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水性涂装废气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其中TVO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脱模废气分别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滤芯、废铝渣、废脱模剂、脱模剂滤渣、脱水污泥、含油金属沉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有机物废抹布、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渣、水性漆空桶等未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0574-#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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