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沛县沛县文景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沛县沛县文景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沛县文景园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沛城街道蒋庄村(整体地块的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34.#°);占地面积#.49m2(约98.99亩);现状为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根据《沛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公园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本次调查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历史影像图、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现为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及周围未曾发生过污染事故,土壤无异味。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四周为农田、 (略) 、地表水体、学校、医院、废品回收站、加油站、加气站、建材仓库、驾校、文景园等,通过对周边企业的污染识别及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为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45个快速检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快速检测对照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异常,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土地使用权人:沛县沛城街 (略) ;
委托调查单位:沛县沛城街 (略) ;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徐州 (略)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一、基本情况
沛县文景园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沛城街道蒋庄村(整体地块的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34.#°);占地面积#.49m2(约98.99亩);现状为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根据《沛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公园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本次调查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历史影像图、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现为护林房、住家户、蔬菜大棚、林地,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及周围未曾发生过污染事故,土壤无异味。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四周为农田、 (略) 、地表水体、学校、医院、废品回收站、加油站、加气站、建材仓库、驾校、文景园等,通过对周边企业的污染识别及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为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45个快速检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快速检测对照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异常,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土地使用权人:沛县沛城街 (略) ;
委托调查单位:沛县沛城街 (略) ;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徐州 (略)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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