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宗地合宗方案》的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宗地合宗方案》的公示
根据《 (略) (略) 关 (略) 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南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 (略) (略) 五象大道南侧、良庆大桥西侧的南宁轨 (略) (略) *GB*、*GB*宗地土地合宗调整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五象大道南侧、良庆大桥西侧地块。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在项目初期,由于用地范围内部分土地征拆及报批未完成,该项目实行分期供地方式,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签订*GB*宗地及*GB*宗地作价出资合同。在该项目总平、单体方案申报时,综合考虑两宗地整体设计、整体开发,项目总平及单体方案总经济指标仍以整宗地进行申报、规划设计。现为整体开发建设,以及便于后续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企业提出对*GB*、*GB*宗地进行合宗。
四、主要调整内容
合宗前*GB*宗地土地面积*.11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且≤3.0;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58年12月24日止,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88年12月24日止;*GB*宗地土地面积*.6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0米,沿水系、绿地一侧第一排居住建筑控高60米;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92年6月30日止,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62年6月30日止。
合宗后土地面积为*.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28%,绿地率35%,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88年12月24日止,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58年12月24日止。合宗后按已批总平图进行开发建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3-1号)。
(二)南宁轨 (略) (略) *GB*、*GB*宗地拟合宗地块项目现场。
(三) (略) (略) 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略) 网站、今日头条( (略) (略) 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宗地合宗调整涉及到的相关权利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书面 (略) (略) (略) 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根据《 (略) (略) 关 (略) 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南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 (略) (略) 五象大道南侧、良庆大桥西侧的南宁轨 (略) (略) *GB*、*GB*宗地土地合宗调整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五象大道南侧、良庆大桥西侧地块。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在项目初期,由于用地范围内部分土地征拆及报批未完成,该项目实行分期供地方式,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签订*GB*宗地及*GB*宗地作价出资合同。在该项目总平、单体方案申报时,综合考虑两宗地整体设计、整体开发,项目总平及单体方案总经济指标仍以整宗地进行申报、规划设计。现为整体开发建设,以及便于后续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企业提出对*GB*、*GB*宗地进行合宗。
四、主要调整内容
合宗前*GB*宗地土地面积*.11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且≤3.0;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58年12月24日止,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88年12月24日止;*GB*宗地土地面积*.6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0米,沿水系、绿地一侧第一排居住建筑控高60米;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92年6月30日止,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62年6月30日止。
合宗后土地面积为*.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28%,绿地率35%,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88年12月24日止,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58年12月24日止。合宗后按已批总平图进行开发建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3-1号)。
(二)南宁轨 (略) (略) *GB*、*GB*宗地拟合宗地块项目现场。
(三) (略) (略) 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略) 网站、今日头条( (略) (略) 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宗地合宗调整涉及到的相关权利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书面 (略) (略) (略) 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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