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恒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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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鞍山恒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马鞍山 (略) :

你单位《关于马鞍山 (略) 年产(略)吨铸件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

二、项目总投资(略)元,本项目租赁现有约34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设置中频感应电炉、粘土砂全自动铸造生产线、全自动水平分型造型机等设备,建设铸件生产线,形成年生产(略)吨铸件的生产规模,建有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库及消防、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27.12吨标煤(当量值)、3625.45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242.(略)千瓦时,消耗新水8203.8吨。该项目铸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52.71kgce/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841tce/万元。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合理设计供电系统,采用节能灯具。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生产中的物耗和能耗。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略))、《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略))以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略))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及管理体系。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名称、建设主体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以上的,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报我委审查。

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通过节能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含山县发改委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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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 (略) :

你单位《关于马鞍山 (略) 年产(略)吨铸件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

二、项目总投资(略)元,本项目租赁现有约34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设置中频感应电炉、粘土砂全自动铸造生产线、全自动水平分型造型机等设备,建设铸件生产线,形成年生产(略)吨铸件的生产规模,建有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库及消防、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27.12吨标煤(当量值)、3625.45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242.(略)千瓦时,消耗新水8203.8吨。该项目铸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52.71kgce/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841tce/万元。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合理设计供电系统,采用节能灯具。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生产中的物耗和能耗。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略))、《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略))以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略))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及管理体系。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名称、建设主体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以上的,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报我委审查。

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通过节能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含山县发改委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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