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江兴东路南侧庞东路东侧地块变更规划条件公示
吴江开发区江兴东路南侧庞东路东侧地块变更规划条件公示
考虑到节约利用土地以及满足企业生产需求,按照苏州 (略) 不动产权证书[苏(2020) (略)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图范围,根据现行控规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22〕1号)文件,现拟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作如下调整:停车位配建要求由“0.4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根据《 (略)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配置”;容积率由“far≥1.5”调整为“far≥2.0”;建筑密度由“d≥40%,≤65%”调整为“d≥40%”;建筑高度由“不限”调整为“新建建筑高度H≤50米”(苏州 (略) 新建年产病理检测设备500台及病理光学扫描设备500台项目已于2022年7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2022年11月1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01,非新建建筑工程);绿地率由“lv≤20%”调整为“lv≤10%”。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向我单位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1688号1603室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63.com
吴江经济技 (略) (略) 监制
2024年10月8日
考虑到节约利用土地以及满足企业生产需求,按照苏州 (略) 不动产权证书[苏(2020) (略)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图范围,根据现行控规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22〕1号)文件,现拟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作如下调整:停车位配建要求由“0.4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根据《 (略)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配置”;容积率由“far≥1.5”调整为“far≥2.0”;建筑密度由“d≥40%,≤65%”调整为“d≥40%”;建筑高度由“不限”调整为“新建建筑高度H≤50米”(苏州 (略) 新建年产病理检测设备500台及病理光学扫描设备500台项目已于2022年7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2022年11月1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01,非新建建筑工程);绿地率由“lv≤20%”调整为“lv≤10%”。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向我单位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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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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