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听证公告
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听证公告
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 (略) 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镇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30
地点: (略) 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3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63.com,邮件标题署名“ (略) 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晚上24:00,以24小时内收到邮件回复确认报名成功视为报名成功;现场报名 (略) 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43号窗口,本人现场登记确认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请工作日前往报名。报名范围在规划范围(麻涌镇)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四、报名材料
(一)、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会报名申请表》。其中《听证会报名申请表》申请理由应与本次听证内容相关,且需填写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同时附上证明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与本次规划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身份证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居住在规划范围内的居民,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或购房发票等)。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士,须提供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或以企业代表的形式报名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资料须由委托人签名和盖指模,或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听证会代表和听证旁听人产生办法
(一)、原则上产生5名居民代表,4名企业和其他组织代表,共组成9名听证会代表,另产生3名替补听证会代表和5名听证旁听人。
(二)、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会代表总人数,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6日15点在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3室组织报名人员公开遴选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听证会代表名单。本次听证会另设5个旁听席位一并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报名人员以自愿为原则到场参会,报名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抽签结果。
(三)、我镇核实、确定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后,将于2024年10月1 (略) (略) (略) 麻涌镇 (略) 站公布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
六、听证会参加通知
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会代表,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二)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参会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三)听证会代表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进场。
(四)请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听证地点签到并接受安检(随身电子产品、危险品须由会务方统一保管,会后取回)。
(五)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麻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 (略) 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镇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30
地点: (略) 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3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63.com,邮件标题署名“ (略) 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晚上24:00,以24小时内收到邮件回复确认报名成功视为报名成功;现场报名 (略) 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43号窗口,本人现场登记确认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请工作日前往报名。报名范围在规划范围(麻涌镇)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四、报名材料
(一)、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会报名申请表》。其中《听证会报名申请表》申请理由应与本次听证内容相关,且需填写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同时附上证明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与本次规划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身份证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居住在规划范围内的居民,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或购房发票等)。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士,须提供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或以企业代表的形式报名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资料须由委托人签名和盖指模,或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听证会代表和听证旁听人产生办法
(一)、原则上产生5名居民代表,4名企业和其他组织代表,共组成9名听证会代表,另产生3名替补听证会代表和5名听证旁听人。
(二)、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会代表总人数,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6日15点在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3室组织报名人员公开遴选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听证会代表名单。本次听证会另设5个旁听席位一并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报名人员以自愿为原则到场参会,报名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抽签结果。
(三)、我镇核实、确定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后,将于2024年10月1 (略) (略) (略) 麻涌镇 (略) 站公布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
六、听证会参加通知
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会代表,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二)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参会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三)听证会代表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进场。
(四)请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听证地点签到并接受安检(随身电子产品、危险品须由会务方统一保管,会后取回)。
(五)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麻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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