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永发改审批〔2024〕311号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司《关于审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永惠司文〔2024〕119号)收悉。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书及重庆龙 (略) 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现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76-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略) 大安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净水厂规划设计总规模*m3/d,一期建设规模*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规模*m3/d,设备安装*m3/d。净水厂包 (略) 理、 (略) 理以及水厂配套的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仪表及PCL自动控制系统、安防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二)新建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座、地上建筑面积约*m2,地下建筑面积约8700m2。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为2117.*元,专项费用2458.*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请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投资控制、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请据此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实施建设,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发改审批〔2024〕311号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司《关于审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永惠司文〔2024〕119号)收悉。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书及重庆龙 (略) 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现 (略) 城区第四水厂 (略) 工程(净水厂部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76-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略) 大安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净水厂规划设计总规模*m3/d,一期建设规模*m3/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规模*m3/d,设备安装*m3/d。净水厂包 (略) 理、 (略) 理以及水厂配套的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仪表及PCL自动控制系统、安防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二)新建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座、地上建筑面积约*m2,地下建筑面积约8700m2。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为2117.*元,专项费用2458.*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请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投资控制、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请据此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实施建设,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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