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
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8月31日,建设单位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工程建 (略) (略) 主持召开了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工程建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林文志 (略)
监测单位: (略) 规划 (略)
建设地点:安徽省/ (略) /青阳县
备注: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8月31日,建设单位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工程建 (略) (略) 主持召开了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青阳县童埠智慧泵站工程建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林文志 (略)
监测单位: (略) 规划 (略)
建设地点:安徽省/ (略) /青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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