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芒市人创塑料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人创 (略) 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芒市镇大湾村委会街坡村民小组云 (略) 厂区,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8°35′34.130″,北纬24°27′38.937″;
建设单位:芒市人创 (略)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环评阶段设计果蔬 (略) 位 (略) 东侧,建筑面积520m2,彩钢瓦厂房,1F,设置10条果蔬框生产线,一条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线,年产果蔬框800t。目前,果蔬 (略) 场需求量及投资资金问题,项目实际设置6条果蔬框生产线,根据实际调查,短期内将不再建设,故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已建成的6条果蔬框生产线及其他公辅工程,后期建设的4条果蔬框生产线要正式投入运营,应按环保要求另行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果蔬 (略) 位 (略) 东侧,建筑面积520m2,彩钢瓦厂房,1F,设置6条果蔬框生产线,一条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线,年产果蔬框480t。原料库位 (略) 北侧,为一层彩钢瓦厂房,建筑面积300m2,地面混凝土硬化,用于原料储存。成品库位 (略) 南侧,为一层彩钢瓦厂房,建筑面积200m2,地面混凝土硬化,用于成品储存。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余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芒市人创塑料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人创 (略) 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芒市镇大湾村委会街坡村民小组云 (略) 厂区,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8°35′34.130″,北纬24°27′38.937″;
建设单位:芒市人创 (略)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环评阶段设计果蔬 (略) 位 (略) 东侧,建筑面积520m2,彩钢瓦厂房,1F,设置10条果蔬框生产线,一条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线,年产果蔬框800t。目前,果蔬 (略) 场需求量及投资资金问题,项目实际设置6条果蔬框生产线,根据实际调查,短期内将不再建设,故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已建成的6条果蔬框生产线及其他公辅工程,后期建设的4条果蔬框生产线要正式投入运营,应按环保要求另行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果蔬 (略) 位 (略) 东侧,建筑面积520m2,彩钢瓦厂房,1F,设置6条果蔬框生产线,一条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线,年产果蔬框480t。原料库位 (略) 北侧,为一层彩钢瓦厂房,建筑面积300m2,地面混凝土硬化,用于原料储存。成品库位 (略) 南侧,为一层彩钢瓦厂房,建筑面积200m2,地面混凝土硬化,用于成品储存。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余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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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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