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龙安镇
三、建设单位: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邑 (略)
五、项目概况:
为解决平武县城镇 (略) 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进平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服务中心拟在平武县龙安镇实施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109-(略)-17-01-(略)),总用地面积1.3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沉淀池、絮凝池及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在线监测间、辅助工程(鼓风机房、加药间等)、污泥系统(贮泥池、污泥浓缩机等)、 (略) 理系统、办公楼等,配套建设20千米长管道。 (略) 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AO生化池+沉淀池+絮凝池及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建成后,服务范围为污水厂排污口上游6.9 千米( (略) 南侧) (略) ,至排污口下游3.8 千 (略) ,近 (略) 理规模4000 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的一级A标后依托原散排口(绵环审批〔2024〕186号)排入涪江。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途 (略) 限速、禁鸣;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已 (略) 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认真监控进厂废水的水质指标,进厂废水 (略) 理达本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 (略) 理(进水水质不达标时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 (略) 理设施造成冲击),同时加强对 (略) 理单元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厂出水指标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废水一并进 (略) 处 (略) 理。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 (略) 理工艺(A2 /O生化池)、 (略) 理单元(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单元进行加盖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限值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4标准要求;企业应加强污水厂管理,采取及时清运污泥、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密闭运输车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避免恶臭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根据报告书核算,分 (略) 理区、 (略) 边界50米, (略) 理区边界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 (略) 等敏感建筑。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污泥脱水压滤机、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 (略) 置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试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 (略) 理;除臭系统废填料由厂家回收更换;栅渣、沉砂、污泥运 (略) 理 (略) 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严格 (略) 防渗措施,项目 (略) 理单元、 (略) 理单元、化验室、危废间、加药间、机修间及管道 (略) 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并设置监测井进行监控,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 (略) 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设计备用电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确保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及截断装置,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须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并保持空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加强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如发生事故,及时告知当地政府。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平武县发 (略) 具文(平发改项目〔2021〕30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56号)及《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要求,符合《平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要求;根据《平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给水排水设施规划图》及平武县 (略) 文件(用字第(略)),项目所在地为排水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略)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
邮 编:(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龙安镇
三、建设单位: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邑 (略)
五、项目概况:
为解决平武县城镇 (略) 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进平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服务中心拟在平武县龙安镇实施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109-(略)-17-01-(略)),总用地面积1.3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沉淀池、絮凝池及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在线监测间、辅助工程(鼓风机房、加药间等)、污泥系统(贮泥池、污泥浓缩机等)、 (略) 理系统、办公楼等,配套建设20千米长管道。 (略) 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AO生化池+沉淀池+絮凝池及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建成后,服务范围为污水厂排污口上游6.9 千米( (略) 南侧) (略) ,至排污口下游3.8 千 (略) ,近 (略) 理规模4000 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的一级A标后依托原散排口(绵环审批〔2024〕186号)排入涪江。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途 (略) 限速、禁鸣;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已 (略) 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认真监控进厂废水的水质指标,进厂废水 (略) 理达本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 (略) 理(进水水质不达标时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 (略) 理设施造成冲击),同时加强对 (略) 理单元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厂出水指标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废水一并进 (略) 处 (略) 理。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 (略) 理工艺(A2 /O生化池)、 (略) 理单元(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单元进行加盖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限值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4标准要求;企业应加强污水厂管理,采取及时清运污泥、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密闭运输车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避免恶臭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根据报告书核算,分 (略) 理区、 (略) 边界50米, (略) 理区边界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 (略) 等敏感建筑。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污泥脱水压滤机、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 (略) 置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试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 (略) 理;除臭系统废填料由厂家回收更换;栅渣、沉砂、污泥运 (略) 理 (略) 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严格 (略) 防渗措施,项目 (略) 理单元、 (略) 理单元、化验室、危废间、加药间、机修间及管道 (略) 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并设置监测井进行监控,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 (略) 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设计备用电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确保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及截断装置,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须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并保持空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加强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如发生事故,及时告知当地政府。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平武县发 (略) 具文(平发改项目〔2021〕30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56号)及《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要求,符合《平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要求;根据《平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给水排水设施规划图》及平武县 (略) 文件(用字第(略)),项目所在地为排水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略)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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