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星二号煤矿北区开拓及12采区工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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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星二号煤矿北区开拓及12采区工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 (略) 拟对银星二号 (略) 开拓及 (略) 工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略)

联系人: (略) 审批 (略)

通讯地址: (略) 审批 (略)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银星二号 (略) 开拓及 (略) 工业广场项目

宁夏回 (略) (略) 白土岗乡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

众旺达(宁夏)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工业场地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212亩。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4′11.837″,北纬37°40′1.091″。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0.99%。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9m3)处理后,清运至主工业场地生 (略) 理 (略) 置,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不得外排。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⑷固 (略) 置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 (略) 置,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送当地政府指定的建 (略) (略) 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灌浆站产生的粉尘,灰库配套有除尘器,灌浆站优先采用粉煤灰制浆,物料加料过程需全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9m3)处理后定期清运至主工业场地生 (略) 理 (略) 置,不得外排。

⑶噪声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厂房选用隔声门窗、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工业广 (略) 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⑷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中收集后交环卫部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 (略) 拟对银星二号 (略) 开拓及 (略) 工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略)

联系人: (略) 审批 (略)

通讯地址: (略) 审批 (略)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银星二号 (略) 开拓及 (略) 工业广场项目

宁夏回 (略) (略) 白土岗乡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

众旺达(宁夏)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工业场地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212亩。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4′11.837″,北纬37°40′1.091″。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0.99%。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9m3)处理后,清运至主工业场地生 (略) 理 (略) 置,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不得外排。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⑷固 (略) 置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 (略) 置,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送当地政府指定的建 (略) (略) 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灌浆站产生的粉尘,灰库配套有除尘器,灌浆站优先采用粉煤灰制浆,物料加料过程需全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9m3)处理后定期清运至主工业场地生 (略) 理 (略) 置,不得外排。

⑶噪声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厂房选用隔声门窗、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工业广 (略) 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⑷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中收集后交环卫部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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