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
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宜宾 (略) 主持召开了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经讨论咨询,项目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宾 (略) 联系人:寇丹 联系电话:(略)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李英 联系电话:(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水土保持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项目建设水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附件1: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0.8.pdf
附件2: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0.8.pdf
附件3: (略) 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略)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宜宾 (略) 主持召开了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经讨论咨询,项目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宾 (略) 联系人:寇丹 联系电话:(略)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李英 联系电话:(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水土保持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项目建设水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附件1: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0.8.pdf
附件2: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0.8.pdf
附件3: (略) 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略)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