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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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英春~围里Ⅰ回22 (略) 工程

  起点位于已建集美新城集美大道220kV、110k (略) 缆 (略) #1 (略) ,终点位于厦门岛内围里220kV变电站,沿线经 (略) 的侨英街道、厦门大桥与集美大桥之间的同安湾海域, (略) 的禾山街道和殿前街道。

  国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项目拟建220k (略) 长度8.85km, (略) 敷设,其中海缆长度3.70km,电缆截面采用2500mm2;#缆长度5.15km,其中岛 (略) 电缆起自集美大道缆化工程10# (略) ,止于集美电缆终端站,长0.75km,电缆截面为2500mm2,岛 (略) 电缆起自新环岛电缆终端站,止于围里220kV变电站,长4.4km,电缆截面为2000mm2。同时,拟在围里220kV变电站内#3主变10kV低压侧扩建1台10Mvar并联干式电抗器。

  本项目#缆主 (略) 政管廊、电缆沟和电缆隧道敷设,仅在旧集美电缆 (略) 新建80m电缆沟,及在新集美终端站和新岛内终端站内新建电缆沟370m。海缆除两登#端浅滩采用挖掘机开挖埋设工艺,其它水域采用敷缆船敷设。

  1、主要的环境影响:

  (1)海缆敷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的影响。(2)海缆敷设对红树林、滨海湿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 (略) 等海洋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将对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4)#域段工程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大气污染和固废等若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5)运营期电缆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识。②开展施工期中华白海豚活动观测计划,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 (略) 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入,应在施工地点半径500m范围内连续监测5分钟以上,确保施工范围内没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螺旋桨等对白海豚的直接伤害。③本项目施工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应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应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④施工单位应制定白海豚应急救护预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施救。⑤按规定开展生态补偿,如开展中华白海豚饵料鱼类、文昌鱼增殖放流等。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时,#域电缆沟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②#域电缆沟开挖时,应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③#域电缆敷设施工场料尽量选择在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④#域电缆沟施工结束后,应对周围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施工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管道开挖敷设应选择海况条件好的时期施工。施工船舶严格 (略) (略) 进行施工,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控制开挖宽度和深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②两登#端预挖沟应趁潮施工,尽可能露滩施工,人工挖槽宽度和深度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暂放于预挖沟槽两侧的挖出泥沙应尽量回填于埋设电缆覆盖层上,并尽量压实,减小悬浮泥沙入海的影响。③施工船应按规定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并接受海事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并与厦门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水和垃 (略) 理单位签订协议,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 (略) 理的要求,严禁排放入海。④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性能,严禁跑、冒、滴、漏严重的船只参加作业,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板上的机械设备出现漏、冒油时,立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置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⑤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海域环境。⑥#域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⑦#缆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驻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 (略) 理系 (略) 理。⑧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 (略) 理#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缆敷设完成后,在两登#端设立警示标志, (略) (略) 由浮标,并向当地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由区管理,严防电缆遭受损害。(2)设立海底电 (略) ,本项目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m (略) 范围。海底电 (略) 内,禁止船只抛锚、拖锚、拖网捕捞和登#;禁止从事爆破、打桩、采掘沙石和其他危害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上述作业的,须经海底电缆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底电缆安全。(3)广泛宣传保护海底电缆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加强对渔 民和沿海居民的宣传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捞、切断、撤收海底电缆;不得拆卸、移动海底电缆标志及#上设施。(4)对海底电缆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时,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5)建议对周边各海 (略) 的开发活动进行跟踪,提前与相 (略) 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提醒,防止电缆被各项施工损害。(6)包括海缆在内的整个高压 (略) (略) 器,当海缆遇到意外事故而断裂时,断路器立即断开,切断电源,对整个高压 (略) 起到保护作用,也避免对海洋生物造成伤害。(7)定期巡检, (略) 运行良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②运输车辆途 (略) 时降低行驶速度、控制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管理,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③ (略) 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④在#域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7、固 (略) 置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废污染 (略) 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以及铺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路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需随船带到登#端#上进 (略) 理;②施工船舶垃圾禁止投入施工作业海域。施工船舶上应配备生活垃圾和机械保养固体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③船舶垃圾收集后应通过有偿服务,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 (略) 落 (略) 置。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②#域电缆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不能回填的由相关单位 (略) 政垃圾 (略) 理;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8、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

  (1)施工前发布航行公告,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与具有船舶污染清污单位签 (略) 理合作协议。(2)施工作业期间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按照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在施工水域外围设置专门的警戒船或者浮筒,提醒航行船舶注意避碰。(3)施工期在施 (略) 域增设CCTV监控点,并在施工船舶上安装AIS系统,以便厦门VTS中心实时监控,防止潜在的风险事故。(4)施工船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一旦出现事故,确保第一时间与签订协议的清污单位以及厦门海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联系上。(5)施工单位还应与有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明确双方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溢油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清除油污。

  9、减轻对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影响的措施

  (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上报主管部门,降低对高通航道的影响。(2)施工船舶应按集美大桥通船孔的要求顺利通过,避免对集美大桥造成影响。(3)加强施工船舶通航安全管理,且应严格按 (略) 内精确定位施工,避免施工船舶施工对集 (略) 理厂尾水排海管和已建英春-围 (略) 电缆造成破坏性的影响。(4)施工前发布海上作业公告,注意来往船只的避让,减轻项目施工对船舶通航的影响。

  10、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英春~围里Ⅰ回22 (略) 工程

  起点位于已建集美新城集美大道220kV、110k (略) 缆 (略) #1 (略) ,终点位于厦门岛内围里220kV变电站,沿线经 (略) 的侨英街道、厦门大桥与集美大桥之间的同安湾海域, (略) 的禾山街道和殿前街道。

  国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项目拟建220k (略) 长度8.85km, (略) 敷设,其中海缆长度3.70km,电缆截面采用2500mm2;#缆长度5.15km,其中岛 (略) 电缆起自集美大道缆化工程10# (略) ,止于集美电缆终端站,长0.75km,电缆截面为2500mm2,岛 (略) 电缆起自新环岛电缆终端站,止于围里220kV变电站,长4.4km,电缆截面为2000mm2。同时,拟在围里220kV变电站内#3主变10kV低压侧扩建1台10Mvar并联干式电抗器。

  本项目#缆主 (略) 政管廊、电缆沟和电缆隧道敷设,仅在旧集美电缆 (略) 新建80m电缆沟,及在新集美终端站和新岛内终端站内新建电缆沟370m。海缆除两登#端浅滩采用挖掘机开挖埋设工艺,其它水域采用敷缆船敷设。

  1、主要的环境影响:

  (1)海缆敷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的影响。(2)海缆敷设对红树林、滨海湿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 (略) 等海洋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将对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4)#域段工程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大气污染和固废等若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5)运营期电缆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识。②开展施工期中华白海豚活动观测计划,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 (略) 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入,应在施工地点半径500m范围内连续监测5分钟以上,确保施工范围内没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螺旋桨等对白海豚的直接伤害。③本项目施工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应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应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④施工单位应制定白海豚应急救护预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施救。⑤按规定开展生态补偿,如开展中华白海豚饵料鱼类、文昌鱼增殖放流等。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时,#域电缆沟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②#域电缆沟开挖时,应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③#域电缆敷设施工场料尽量选择在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④#域电缆沟施工结束后,应对周围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施工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管道开挖敷设应选择海况条件好的时期施工。施工船舶严格 (略) (略) 进行施工,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控制开挖宽度和深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②两登#端预挖沟应趁潮施工,尽可能露滩施工,人工挖槽宽度和深度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暂放于预挖沟槽两侧的挖出泥沙应尽量回填于埋设电缆覆盖层上,并尽量压实,减小悬浮泥沙入海的影响。③施工船应按规定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并接受海事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并与厦门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水和垃 (略) 理单位签订协议,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 (略) 理的要求,严禁排放入海。④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性能,严禁跑、冒、滴、漏严重的船只参加作业,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板上的机械设备出现漏、冒油时,立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置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⑤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海域环境。⑥#域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⑦#缆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驻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 (略) 理系 (略) 理。⑧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 (略) 理#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缆敷设完成后,在两登#端设立警示标志, (略) (略) 由浮标,并向当地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由区管理,严防电缆遭受损害。(2)设立海底电 (略) ,本项目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m (略) 范围。海底电 (略) 内,禁止船只抛锚、拖锚、拖网捕捞和登#;禁止从事爆破、打桩、采掘沙石和其他危害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上述作业的,须经海底电缆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底电缆安全。(3)广泛宣传保护海底电缆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加强对渔 民和沿海居民的宣传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捞、切断、撤收海底电缆;不得拆卸、移动海底电缆标志及#上设施。(4)对海底电缆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时,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5)建议对周边各海 (略) 的开发活动进行跟踪,提前与相 (略) 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提醒,防止电缆被各项施工损害。(6)包括海缆在内的整个高压 (略) (略) 器,当海缆遇到意外事故而断裂时,断路器立即断开,切断电源,对整个高压 (略) 起到保护作用,也避免对海洋生物造成伤害。(7)定期巡检, (略) 运行良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②运输车辆途 (略) 时降低行驶速度、控制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管理,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③ (略) 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④在#域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7、固 (略) 置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废污染 (略) 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以及铺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路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需随船带到登#端#上进 (略) 理;②施工船舶垃圾禁止投入施工作业海域。施工船舶上应配备生活垃圾和机械保养固体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③船舶垃圾收集后应通过有偿服务,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 (略) 落 (略) 置。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②#域电缆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不能回填的由相关单位 (略) 政垃圾 (略) 理;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8、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

  (1)施工前发布航行公告,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与具有船舶污染清污单位签 (略) 理合作协议。(2)施工作业期间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按照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在施工水域外围设置专门的警戒船或者浮筒,提醒航行船舶注意避碰。(3)施工期在施 (略) 域增设CCTV监控点,并在施工船舶上安装AIS系统,以便厦门VTS中心实时监控,防止潜在的风险事故。(4)施工船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一旦出现事故,确保第一时间与签订协议的清污单位以及厦门海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联系上。(5)施工单位还应与有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明确双方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溢油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清除油污。

  9、减轻对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影响的措施

  (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上报主管部门,降低对高通航道的影响。(2)施工船舶应按集美大桥通船孔的要求顺利通过,避免对集美大桥造成影响。(3)加强施工船舶通航安全管理,且应严格按 (略) 内精确定位施工,避免施工船舶施工对集 (略) 理厂尾水排海管和已建英春-围 (略) 电缆造成破坏性的影响。(4)施工前发布海上作业公告,注意来往船只的避让,减轻项目施工对船舶通航的影响。

  10、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英春~围里Ⅰ回22 (略) 工程

  起点位于已建集美新城集美大道220kV、110k (略) 缆 (略) #1 (略) ,终点位于厦门岛内围里220kV变电站,沿线经 (略) 的侨英街道、厦门大桥与集美大桥之间的同安湾海域, (略) 的禾山街道和殿前街道。

  国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项目拟建220k (略) 长度8.85km, (略) 敷设,其中海缆长度3.70km,电缆截面采用2500mm2;#缆长度5.15km,其中岛 (略) 电缆起自集美大道缆化工程10# (略) ,止于集美电缆终端站,长0.75km,电缆截面为2500mm2,岛 (略) 电缆起自新环岛电缆终端站,止于围里220kV变电站,长4.4km,电缆截面为2000mm2。同时,拟在围里220kV变电站内#3主变10kV低压侧扩建1台10Mvar并联干式电抗器。

  本项目#缆主 (略) 政管廊、电缆沟和电缆隧道敷设,仅在旧集美电缆 (略) 新建80m电缆沟,及在新集美终端站和新岛内终端站内新建电缆沟370m。海缆除两登#端浅滩采用挖掘机开挖埋设工艺,其它水域采用敷缆船敷设。

  1、主要的环境影响:

  (1)海缆敷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的影响。(2)海缆敷设对红树林、滨海湿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 (略) 等海洋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将对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4)#域段工程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大气污染和固废等若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5)运营期电缆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识。②开展施工期中华白海豚活动观测计划,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 (略) 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入,应在施工地点半径500m范围内连续监测5分钟以上,确保施工范围内没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螺旋桨等对白海豚的直接伤害。③本项目施工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应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应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④施工单位应制定白海豚应急救护预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施救。⑤按规定开展生态补偿,如开展中华白海豚饵料鱼类、文昌鱼增殖放流等。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时,#域电缆沟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②#域电缆沟开挖时,应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③#域电缆敷设施工场料尽量选择在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④#域电缆沟施工结束后,应对周围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施工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管道开挖敷设应选择海况条件好的时期施工。施工船舶严格 (略) (略) 进行施工,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控制开挖宽度和深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②两登#端预挖沟应趁潮施工,尽可能露滩施工,人工挖槽宽度和深度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暂放于预挖沟槽两侧的挖出泥沙应尽量回填于埋设电缆覆盖层上,并尽量压实,减小悬浮泥沙入海的影响。③施工船应按规定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并接受海事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并与厦门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水和垃 (略) 理单位签订协议,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 (略) 理的要求,严禁排放入海。④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性能,严禁跑、冒、滴、漏严重的船只参加作业,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板上的机械设备出现漏、冒油时,立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置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⑤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海域环境。⑥#域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⑦#缆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驻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 (略) 理系 (略) 理。⑧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 (略) 理#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缆敷设完成后,在两登#端设立警示标志, (略) (略) 由浮标,并向当地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由区管理,严防电缆遭受损害。(2)设立海底电 (略) ,本项目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m (略) 范围。海底电 (略) 内,禁止船只抛锚、拖锚、拖网捕捞和登#;禁止从事爆破、打桩、采掘沙石和其他危害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上述作业的,须经海底电缆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底电缆安全。(3)广泛宣传保护海底电缆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加强对渔 民和沿海居民的宣传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捞、切断、撤收海底电缆;不得拆卸、移动海底电缆标志及#上设施。(4)对海底电缆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时,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5)建议对周边各海 (略) 的开发活动进行跟踪,提前与相 (略) 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提醒,防止电缆被各项施工损害。(6)包括海缆在内的整个高压 (略) (略) 器,当海缆遇到意外事故而断裂时,断路器立即断开,切断电源,对整个高压 (略) 起到保护作用,也避免对海洋生物造成伤害。(7)定期巡检, (略) 运行良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②运输车辆途 (略) 时降低行驶速度、控制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管理,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③ (略) 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④在#域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7、固 (略) 置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废污染 (略) 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以及铺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路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需随船带到登#端#上进 (略) 理;②施工船舶垃圾禁止投入施工作业海域。施工船舶上应配备生活垃圾和机械保养固体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③船舶垃圾收集后应通过有偿服务,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 (略) 落 (略) 置。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②#域电缆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不能回填的由相关单位 (略) 政垃圾 (略) 理;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8、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

  (1)施工前发布航行公告,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与具有船舶污染清污单位签 (略) 理合作协议。(2)施工作业期间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按照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在施工水域外围设置专门的警戒船或者浮筒,提醒航行船舶注意避碰。(3)施工期在施 (略) 域增设CCTV监控点,并在施工船舶上安装AIS系统,以便厦门VTS中心实时监控,防止潜在的风险事故。(4)施工船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一旦出现事故,确保第一时间与签订协议的清污单位以及厦门海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联系上。(5)施工单位还应与有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明确双方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溢油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清除油污。

  9、减轻对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影响的措施

  (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上报主管部门,降低对高通航道的影响。(2)施工船舶应按集美大桥通船孔的要求顺利通过,避免对集美大桥造成影响。(3)加强施工船舶通航安全管理,且应严格按 (略) 内精确定位施工,避免施工船舶施工对集 (略) 理厂尾水排海管和已建英春-围 (略) 电缆造成破坏性的影响。(4)施工前发布海上作业公告,注意来往船只的避让,减轻项目施工对船舶通航的影响。

  10、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英春~围里Ⅰ回22 (略) 工程

  起点位于已建集美新城集美大道220kV、110k (略) 缆 (略) #1 (略) ,终点位于厦门岛内围里220kV变电站,沿线经 (略) 的侨英街道、厦门大桥与集美大桥之间的同安湾海域, (略) 的禾山街道和殿前街道。

  国 (略) (略)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项目拟建220k (略) 长度8.85km, (略) 敷设,其中海缆长度3.70km,电缆截面采用2500mm2;#缆长度5.15km,其中岛 (略) 电缆起自集美大道缆化工程10# (略) ,止于集美电缆终端站,长0.75km,电缆截面为2500mm2,岛 (略) 电缆起自新环岛电缆终端站,止于围里220kV变电站,长4.4km,电缆截面为2000mm2。同时,拟在围里220kV变电站内#3主变10kV低压侧扩建1台10Mvar并联干式电抗器。

  本项目#缆主 (略) 政管廊、电缆沟和电缆隧道敷设,仅在旧集美电缆 (略) 新建80m电缆沟,及在新集美终端站和新岛内终端站内新建电缆沟370m。海缆除两登#端浅滩采用挖掘机开挖埋设工艺,其它水域采用敷缆船敷设。

  1、主要的环境影响:

  (1)海缆敷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的影响。(2)海缆敷设对红树林、滨海湿地、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 (略) 等海洋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将对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4)#域段工程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大气污染和固废等若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5)运营期电缆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识。②开展施工期中华白海豚活动观测计划,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 (略) 域是否有中华白海豚出入,应在施工地点半径500m范围内连续监测5分钟以上,确保施工范围内没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螺旋桨等对白海豚的直接伤害。③本项目施工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航行时应注意观察周边海域的中华白海豚的活动情况。若发现有中华白海豚活动,则应注意避让,以免对中华白海豚造成伤害。④施工单位应制定白海豚应急救护预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现中华白海豚受伤、搁浅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施救。⑤按规定开展生态补偿,如开展中华白海豚饵料鱼类、文昌鱼增殖放流等。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时,#域电缆沟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②#域电缆沟开挖时,应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③#域电缆敷设施工场料尽量选择在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④#域电缆沟施工结束后,应对周围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施工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管道开挖敷设应选择海况条件好的时期施工。施工船舶严格 (略) (略) 进行施工,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控制开挖宽度和深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②两登#端预挖沟应趁潮施工,尽可能露滩施工,人工挖槽宽度和深度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暂放于预挖沟槽两侧的挖出泥沙应尽量回填于埋设电缆覆盖层上,并尽量压实,减小悬浮泥沙入海的影响。③施工船应按规定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并接受海事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并与厦门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水和垃 (略) 理单位签订协议,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 (略) 理的要求,严禁排放入海。④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性能,严禁跑、冒、滴、漏严重的船只参加作业,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板上的机械设备出现漏、冒油时,立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置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⑤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海域环境。⑥#域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⑦#缆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驻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 (略) 理系 (略) 理。⑧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 (略) 理#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缆敷设完成后,在两登#端设立警示标志, (略) (略) 由浮标,并向当地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由区管理,严防电缆遭受损害。(2)设立海底电 (略) ,本项目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m (略) 范围。海底电 (略) 内,禁止船只抛锚、拖锚、拖网捕捞和登#;禁止从事爆破、打桩、采掘沙石和其他危害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上述作业的,须经海底电缆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底电缆安全。(3)广泛宣传保护海底电缆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加强对渔 民和沿海居民的宣传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捞、切断、撤收海底电缆;不得拆卸、移动海底电缆标志及#上设施。(4)对海底电缆进行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时,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5)建议对周边各海 (略) 的开发活动进行跟踪,提前与相 (略) 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提醒,防止电缆被各项施工损害。(6)包括海缆在内的整个高压 (略) (略) 器,当海缆遇到意外事故而断裂时,断路器立即断开,切断电源,对整个高压 (略) 起到保护作用,也避免对海洋生物造成伤害。(7)定期巡检, (略) 运行良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②运输车辆途 (略) 时降低行驶速度、控制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管理,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③ (略) 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④在#域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7、固 (略) 置措施

  (1)海洋部分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废污染 (略) 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以及铺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路由清理阶段清理出的海底垃圾需随船带到登#端#上进 (略) 理;②施工船舶垃圾禁止投入施工作业海域。施工船舶上应配备生活垃圾和机械保养固体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③船舶垃圾收集后应通过有偿服务,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 (略) 落 (略) 置。

  (2)#地部分措施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②#域电缆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不能回填的由相关单位 (略) 政垃圾 (略) 理;③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8、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

  (1)施工前发布航行公告,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与具有船舶污染清污单位签 (略) 理合作协议。(2)施工作业期间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按照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在施工水域外围设置专门的警戒船或者浮筒,提醒航行船舶注意避碰。(3)施工期在施 (略) 域增设CCTV监控点,并在施工船舶上安装AIS系统,以便厦门VTS中心实时监控,防止潜在的风险事故。(4)施工船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一旦出现事故,确保第一时间与签订协议的清污单位以及厦门海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联系上。(5)施工单位还应与有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明确双方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溢油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清除油污。

  9、减轻对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影响的措施

  (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上报主管部门,降低对高通航道的影响。(2)施工船舶应按集美大桥通船孔的要求顺利通过,避免对集美大桥造成影响。(3)加强施工船舶通航安全管理,且应严格按 (略) 内精确定位施工,避免施工船舶施工对集 (略) 理厂尾水排海管和已建英春-围 (略) 电缆造成破坏性的影响。(4)施工前发布海上作业公告,注意来往船只的避让,减轻项目施工对船舶通航的影响。

  10、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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