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201街区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意见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201街区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意见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 (略) 副中心02 (略) FZX-0201-6001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16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1:关于02 (略) 家园中心为何变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议停止建设住宅用地,规划公共资源,满足居民的工作、居住、休闲、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需求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的要求,02 (略) 家园中心落位在日化二厂、 (略) 、北京熊猫 (略) (略) 范围内,后续将在本次规划范围 (略) 落实0201家园中心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功能。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有托幼用地、体育用地及公园绿地 (略) 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居住地块后续明确用地主体后,用地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需组织技术单位按照《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2:关于规划建筑高层遮挡周 (略) 的采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高度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基准高度36米的管控要求。后续居住地块项目建设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将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退让现状住宅,保障日照、通风和卫生视距权益,并履行公示程序,听取公众意见。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3: (略) 域内规 (略) 临 (略) 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 (略) 整体落实《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同时保 (略) 的连通性, (略) (略) 密度, (略) 域内的通行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4:关于规划的公园绿地面积过小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居住用地西侧地块内 (略) 绿地空间,面积约为66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积极利用边角用地为周边居民补充提供日常休闲空间。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二、不 (略) 职责范围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1:关于将项目西 (略) (略) 统一规划、拆迁腾退、升级改造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不涉及现 (略) (略) 。根据《 (略) 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及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申报主体可按相关要求 (略) 住建委提出 (略) 更新改造申请。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略) 已将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公众反馈意见2: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扰民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3: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土侵扰、污染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减 (略) 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0月8日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 (略) 副中心02 (略) FZX-0201-6001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16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1:关于02 (略) 家园中心为何变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议停止建设住宅用地,规划公共资源,满足居民的工作、居住、休闲、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需求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的要求,02 (略) 家园中心落位在日化二厂、 (略) 、北京熊猫 (略) (略) 范围内,后续将在本次规划范围 (略) 落实0201家园中心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功能。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有托幼用地、体育用地及公园绿地 (略) 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居住地块后续明确用地主体后,用地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需组织技术单位按照《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2:关于规划建筑高层遮挡周 (略) 的采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高度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基准高度36米的管控要求。后续居住地块项目建设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将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退让现状住宅,保障日照、通风和卫生视距权益,并履行公示程序,听取公众意见。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3: (略) 域内规 (略) 临 (略) 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 (略) 整体落实《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同时保 (略) 的连通性, (略) (略) 密度, (略) 域内的通行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公众反馈意见4:关于规划的公园绿地面积过小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居住用地西侧地块内 (略) 绿地空间,面积约为66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积极利用边角用地为周边居民补充提供日常休闲空间。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二、不 (略) 职责范围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1:关于将项目西 (略) (略) 统一规划、拆迁腾退、升级改造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不涉及现 (略) (略) 。根据《 (略) 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及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申报主体可按相关要求 (略) 住建委提出 (略) 更新改造申请。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略) 已将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公众反馈意见2: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扰民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3: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土侵扰、污染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减 (略) 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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