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示
吉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吉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片区基本情况
本《调整方案》拟征收土地包括在 (略) 内,名称分 (略) 片区、屯 (略) 和陈 (略) 。《调整方案》已纳入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吉县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落实年度计划的需要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需要
?落实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3.公益性用地比例
《调整方案》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规定40%的要求。《调整方案》不存在《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不予批准的情形。
4.年度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2024-2025年,至2025年末,实施面积为13.1500公顷,完成比例100.00%。
5.成片开发方案的图件
6.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对该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方案。
公示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吉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吉县新城办公大楼
联系邮箱:jxgt194@163.com
联系电话:0357-#
吉县 (略)
2024年10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吉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片区基本情况
本《调整方案》拟征收土地包括在 (略) 内,名称分 (略) 片区、屯 (略) 和陈 (略) 。《调整方案》已纳入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吉县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落实年度计划的需要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需要
?落实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3.公益性用地比例
《调整方案》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规定40%的要求。《调整方案》不存在《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不予批准的情形。
4.年度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2024-2025年,至2025年末,实施面积为13.1500公顷,完成比例100.00%。
5.成片开发方案的图件
6.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对该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方案。
公示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吉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吉县新城办公大楼
联系邮箱:jxgt194@163.com
联系电话:0357-#
吉县 (略)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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