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农安 (略) 委托吉林省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会议评审,报告已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现按照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报批前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农安 (略)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D4417生物质能发电、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太平岭村南侧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内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依托现有垃圾焚烧电场进行,拟利用现有2台机械炉排炉(单台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均为400t/d),本次技改拟在生活垃圾不满足规模要求时,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及工业固废,设计单台单日最大掺烧量80t,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设计单日单台最大掺烧量10t/d,工业固体废物设计单日单台最大掺烧量均为70t;单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年最大掺烧量为3330t和(略)t。
在区域生 (略) 理量增加时,及时调减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掺烧量,优先满足生 (略) 置要求。技改后,现有焚烧炉焚烧规模不变;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均依托本厂现有工程。
掺烧方案:本次在现有垃圾焚烧系统未满负荷运行状态下,拟掺烧一定量的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域生 (略) 理量增加时,及时调减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量,优先满足生 (略) 置要求。考虑焚烧炉满负荷运行状态的炉内物料,即从“2×(320t/d生活垃圾+10t/d污泥+70t/d工业固体废物)”到“2×400t/d生活垃圾”不断调整。
联系人:栗景飞:(略);邮箱:*@*q.com
农安 (略) 委托吉林省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会议评审,报告已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现按照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报批前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农安 (略)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D4417生物质能发电、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太平岭村南侧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内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依托现有垃圾焚烧电场进行,拟利用现有2台机械炉排炉(单台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均为400t/d),本次技改拟在生活垃圾不满足规模要求时,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及工业固废,设计单台单日最大掺烧量80t,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设计单日单台最大掺烧量10t/d,工业固体废物设计单日单台最大掺烧量均为70t;单 (略) 生 (略) 理厂污泥及工业固体废物年最大掺烧量为3330t和(略)t。
在区域生 (略) 理量增加时,及时调减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掺烧量,优先满足生 (略) 置要求。技改后,现有焚烧炉焚烧规模不变;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均依托本厂现有工程。
掺烧方案:本次在现有垃圾焚烧系统未满负荷运行状态下,拟掺烧一定量的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域生 (略) 理量增加时,及时调减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量,优先满足生 (略) 置要求。考虑焚烧炉满负荷运行状态的炉内物料,即从“2×(320t/d生活垃圾+10t/d污泥+70t/d工业固体废物)”到“2×400t/d生活垃圾”不断调整。
联系人:栗景飞:(略);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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