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奉贤新城03B-10地块奉浦街道运河北路588号原上海实业振泰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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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奉贤新城03B-10地块奉浦街道运河北路588号原上海实业振泰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略) 奉贤新城03B-10地块(奉浦街 (略) 588号原上海 (略) 区域)位 (略) 奉浦街道,用地范围: (略) (在建),南 (略) ,西至河道,北至农田;实测面积:*平方米。地块历史上为农田,1992年新建上海 (略) ,1993年投入生产,2021年12月31日停产,2022年 (略) 内设备、物料进行转运至上海化 (略) F6-5地块新 (略) ,并于2022年完成拆除,地块内 (略) 域为平整的空地, (略) 域有大量堆土, (略) 域有少量未清理的建筑垃圾。

土地权属人原为上海 (略) ,现土地管理 (略) (略) 人民政府奉浦街 (略) 。根据规划示意图,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以及带征绿地、河道,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人民政府奉浦街 (略) 的委托,上海华测 (略) (略) 原上海 (略) 地块实施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期间,项目组于2024年7月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走访了相关人员,收集了地块内的资料。综合收集到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历史上为农田,1992年开始新建上海 (略) ,于2021年12月停产,整体搬迁至柘林上 (略) 。原企业主营业务为硅钢级和电工级新材料(氧化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略) “15类疑似污染”企业。历史工业活动、三废排放、储罐存放等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有较大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2024年7月地块内南部遗留少量建筑垃圾和地表硬化层,建筑垃圾为原门卫拆除遗留,硬化层厚度约15cm,其余建筑均已拆除,地表遗留有少量碎石;地块 (略) 域有大量堆土( (略) 1、 (略) 2、 (略) 3),最大高度约4m,总堆土方量约1600立方米,堆土来自于地块外东 (略) 开挖土壤。2024年8月地块内 (略) 域堆土清运, (略) 域遗留部分堆土,地 (略) 部区域临时堆放有电力管材。2024年9月,地块 (略) 域堆土及电力管材全部清运。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分布多家企业,部分企业距地块较近如上海 (略) (铝合金门窗等的生产加工)、上海凌 (略) (钢结构件、钢模板等的生产加工);部分企 (略) “15类疑似污染”企业如上海东和医疗 (略)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上海 (略)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上海 (略)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上述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气体可能通过大气和雨水的自然沉降进入土壤,生产车间及仓库可能发生泄露、渗漏,使得污染物质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并发生迁移,进而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本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且可能存在来自地块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本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以确定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项目组于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在地块 (略) 域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位(S01-S13)、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略) 域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同时在位于地块外东南侧未进行工业活动绿地内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

2024年9月4日地块内堆土及管材全部清运,项目组于2024年9月6日在原堆土和施 (略) 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同时, (略) 域内地下水点位GW05、GW09进行复测。另外因第一次调查发现S07、S13存在土壤样品超标,为确认超标情况,项目组于2024年9月6日在S07、 (略) 分别布设1个原点复测点位,并在其四 (略) 布设4个加密点位(S07-FC、S07-FC-J1、S07-FC-J2、S07-FC-J3、S07-FC-J4、S13-FC、S13-FC-J1、S13-FC-J2、S13-FC-J3、S13-FC-J4)。现场共采集110个土壤样品(含12个土壤平行样,4个对照样),15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全程序空白样7个、运输空白7个、设备淋洗样4个。

(2)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15日,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除了基本项外,对选测项进行筛选。根据地块及周边环境条件结合主要污染源分析初步判断,本次调查需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必测项(45项)和其他项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同时分析pH值。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为7.00~9.49。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其他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萘、对(间)二*苯、邻二*苯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有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SDT3、S13-FC-J1、S13-FC-J3、S13-FC-J4、S13-FC点位的苯并(a)芘检出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S07、S07-FC-J4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样品各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pH值范围为7.00~10.20,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铜、砷、铬(六价)、铍、锑、镍、钴、钒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除钒和石油烃外(C10~C40)其余检出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标准,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符合后续作为住宅用地的要求,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 (略) , (略) ,上海

(略) (略) 奉贤新城03B-10地块(奉浦街 (略) 588号原上海 (略) 区域)位 (略) 奉浦街道,用地范围: (略) (在建),南 (略) ,西至河道,北至农田;实测面积:*平方米。地块历史上为农田,1992年新建上海 (略) ,1993年投入生产,2021年12月31日停产,2022年 (略) 内设备、物料进行转运至上海化 (略) F6-5地块新 (略) ,并于2022年完成拆除,地块内 (略) 域为平整的空地, (略) 域有大量堆土, (略) 域有少量未清理的建筑垃圾。

土地权属人原为上海 (略) ,现土地管理 (略) (略) 人民政府奉浦街 (略) 。根据规划示意图,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以及带征绿地、河道,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人民政府奉浦街 (略) 的委托,上海华测 (略) (略) 原上海 (略) 地块实施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期间,项目组于2024年7月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走访了相关人员,收集了地块内的资料。综合收集到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历史上为农田,1992年开始新建上海 (略) ,于2021年12月停产,整体搬迁至柘林上 (略) 。原企业主营业务为硅钢级和电工级新材料(氧化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略) “15类疑似污染”企业。历史工业活动、三废排放、储罐存放等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有较大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2024年7月地块内南部遗留少量建筑垃圾和地表硬化层,建筑垃圾为原门卫拆除遗留,硬化层厚度约15cm,其余建筑均已拆除,地表遗留有少量碎石;地块 (略) 域有大量堆土( (略) 1、 (略) 2、 (略) 3),最大高度约4m,总堆土方量约1600立方米,堆土来自于地块外东 (略) 开挖土壤。2024年8月地块内 (略) 域堆土清运, (略) 域遗留部分堆土,地 (略) 部区域临时堆放有电力管材。2024年9月,地块 (略) 域堆土及电力管材全部清运。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分布多家企业,部分企业距地块较近如上海 (略) (铝合金门窗等的生产加工)、上海凌 (略) (钢结构件、钢模板等的生产加工);部分企 (略) “15类疑似污染”企业如上海东和医疗 (略)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上海 (略)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上海 (略)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上述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气体可能通过大气和雨水的自然沉降进入土壤,生产车间及仓库可能发生泄露、渗漏,使得污染物质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并发生迁移,进而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本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且可能存在来自地块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本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以确定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项目组于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在地块 (略) 域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位(S01-S13)、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略) 域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同时在位于地块外东南侧未进行工业活动绿地内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

2024年9月4日地块内堆土及管材全部清运,项目组于2024年9月6日在原堆土和施 (略) 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同时, (略) 域内地下水点位GW05、GW09进行复测。另外因第一次调查发现S07、S13存在土壤样品超标,为确认超标情况,项目组于2024年9月6日在S07、 (略) 分别布设1个原点复测点位,并在其四 (略) 布设4个加密点位(S07-FC、S07-FC-J1、S07-FC-J2、S07-FC-J3、S07-FC-J4、S13-FC、S13-FC-J1、S13-FC-J2、S13-FC-J3、S13-FC-J4)。现场共采集110个土壤样品(含12个土壤平行样,4个对照样),15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全程序空白样7个、运输空白7个、设备淋洗样4个。

(2)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15日,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除了基本项外,对选测项进行筛选。根据地块及周边环境条件结合主要污染源分析初步判断,本次调查需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必测项(45项)和其他项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同时分析pH值。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为7.00~9.49。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其他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萘、对(间)二*苯、邻二*苯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有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SDT3、S13-FC-J1、S13-FC-J3、S13-FC-J4、S13-FC点位的苯并(a)芘检出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S07、S07-FC-J4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样品各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pH值范围为7.00~10.20,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铜、砷、铬(六价)、铍、锑、镍、钴、钒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除钒和石油烃外(C10~C40)其余检出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标准,钒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符合后续作为住宅用地的要求,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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