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稷 (略) 年产(略)平方米瓦楞纸板项目 | (略) (略) 胜芳镇东外环东侧 | (略) 稷 (略) | 河北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纸板生产线、燃气锅炉、涂胶机、横纵切机、自动打包机等17台设备,年生产瓦楞纸板(略)平方米。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仅有极少的扬尘产生,可忽略不计,无需设置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盥洗水泼洒抑尘。 (3)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③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为避免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尽量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在穿行村庄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高音鸣笛,以避免噪声对村民的干扰。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现有土地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无建筑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 (略) 置。 运营期: (1)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1#车间4t/h燃气锅炉中加装1台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4t/h燃气锅炉中加装1台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产用水:主要为锅炉用水为蒸馏水,厂区内不设置软水制备装置,直接外购蒸馏水作为锅炉日常补水,锅炉蒸汽经冷凝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 (略) 泼洒抑尘,厂区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车间内,进行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投产后设备运行噪声对东南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项目外购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废包装袋;分切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打包过程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50m2)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规定。 ②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稷 (略) 年产(略)平方米瓦楞纸板项目 | (略) (略) 胜芳镇东外环东侧 | (略) 稷 (略) | 河北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纸板生产线、燃气锅炉、涂胶机、横纵切机、自动打包机等17台设备,年生产瓦楞纸板(略)平方米。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仅有极少的扬尘产生,可忽略不计,无需设置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盥洗水泼洒抑尘。 (3)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③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为避免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尽量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在穿行村庄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高音鸣笛,以避免噪声对村民的干扰。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现有土地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无建筑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 (略) 置。 运营期: (1)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1#车间4t/h燃气锅炉中加装1台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4t/h燃气锅炉中加装1台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产用水:主要为锅炉用水为蒸馏水,厂区内不设置软水制备装置,直接外购蒸馏水作为锅炉日常补水,锅炉蒸汽经冷凝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 (略) 泼洒抑尘,厂区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车间内,进行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投产后设备运行噪声对东南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项目外购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废包装袋;分切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打包过程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50m2)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规定。 ②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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