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第二批拟申请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江西省2024年第二批拟申请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要求,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科技部门牵头审核, (略) 人民政府、 (略) 管委会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江西省2024年第二批拟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的754家企业(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高企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高企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0791-(略)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 (略) 0791-(略)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91-(略)
地址:(略) (略) (略) (略) 53号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要求,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科技部门牵头审核, (略) 人民政府、 (略) 管委会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江西省2024年第二批拟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的754家企业(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高企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高企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0791-(略)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 (略) 0791-(略)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91-(略)
地址:(略) (略) (略) (略) 53号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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