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海水淡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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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海水淡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法〔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滨州 (略) (略) 沾化海水淡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滨州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略) 临港工业 (略) 以东、魏桥创业沾化一 (略) 域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海水淡化厂工程一期设计规模为*m3/d(以产水计),取水量*m3/d。主要建设海水淡化水厂一期工程及管道工程(本厂至浓盐水接收单位接收渠的浓水排放管道、产品水用户红线至本厂的原水管道、本厂至产品水用户红线产品水管道)。

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7年8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 (略) 、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 (略) 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 (略) 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州 (略)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3-*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策问项目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新河湾沿街

联系人及电话:郭庆旺 0543-*

E-mail:*@*26.com



滨州 (略)

2024年10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法〔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滨州 (略) (略) 沾化海水淡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滨州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略) 临港工业 (略) 以东、魏桥创业沾化一 (略) 域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海水淡化厂工程一期设计规模为*m3/d(以产水计),取水量*m3/d。主要建设海水淡化水厂一期工程及管道工程(本厂至浓盐水接收单位接收渠的浓水排放管道、产品水用户红线至本厂的原水管道、本厂至产品水用户红线产品水管道)。

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7年8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 (略) 、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 (略) 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 (略) 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州 (略)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3-*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策问项目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新河湾沿街

联系人及电话:郭庆旺 0543-*

E-mail:*@*26.com



滨州 (略)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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