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锦湖路以东、丰收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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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锦湖路以东、丰收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万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 (略) 万 (略) 以东、 (略) 以北,总占地面积为(略).48m2(约58.4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9.032″,北纬28°41′54.857″。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水田、沟渠、其他园地、 (略) 、农村宅基地,地块现状已被平整,拟开工建设万 (略) 幼儿园新建工程二期项目。根据万年县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地块土地开发用途规划为教育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对本地块进行评价和管理。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及底泥样品中(略)醛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土壤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表1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要求;锡检测结果均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筛选值要求;(略)醛检测结果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表A.1限值要求;地块内GW2点位地下水样品中浊度(31NTU)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限值要求,由于浊度为地下水常规理化指标,其检出结果受采样过程中地下水回水速度影响较大,且浊度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及潜在污染源特征因子,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限值要求,初步判断地块地下水不适合作为生活饮用水源。

(3)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要求,锡检测结果符合《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地下水筛选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值、表2及表3标准值要求,该地块内地表水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验室检测对本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详细调查等工作,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万年县

万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 (略) 万 (略) 以东、 (略) 以北,总占地面积为(略).48m2(约58.4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9.032″,北纬28°41′54.857″。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水田、沟渠、其他园地、 (略) 、农村宅基地,地块现状已被平整,拟开工建设万 (略) 幼儿园新建工程二期项目。根据万年县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地块土地开发用途规划为教育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对本地块进行评价和管理。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及底泥样品中(略)醛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土壤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表1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要求;锡检测结果均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地下水筛选值要求;(略)醛检测结果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表A.1限值要求;地块内GW2点位地下水样品中浊度(31NTU)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限值要求,由于浊度为地下水常规理化指标,其检出结果受采样过程中地下水回水速度影响较大,且浊度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及潜在污染源特征因子,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限值要求,初步判断地块地下水不适合作为生活饮用水源。

(3)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要求,锡检测结果符合《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地下水筛选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值、表2及表3标准值要求,该地块内地表水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验室检测对本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详细调查等工作,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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