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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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

建设单位:遂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遂宁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墨碳素制品机加工改扩建项目(分期)

建设单位:遂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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