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委托山东 (略) (略) 稻 (略) 以西、丹桂街以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 (略) 稻 (略) 以西、丹桂街以北地块,总面积9861m2。
(二)调查结果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略)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东稻田村村委、周边居民及周边企业等进行了人员访谈,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情况;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无地下储罐、管线等地下设施历史上无槽罐等设施、无管线沟渠;无变压器、电房等设施;无放、辐射源。
根据收集资料结合人员访谈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使用较单一,历史上是东稻田村农田,为考察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了解地块内土壤的污染程度,在地块内采用均匀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位,地块外选取1个参照点。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TrueX 720型)、PID((略)型)对0~0.2m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其结果与对照点无显著差异。
通过以上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并结合现有资料与现场踏看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现状土壤无污染痕迹,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活动结束。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略) 自然资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寒亭 (略) 2号1号楼3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委托山东 (略) (略) 稻 (略) 以西、丹桂街以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 (略) 稻 (略) 以西、丹桂街以北地块,总面积9861m2。
(二)调查结果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略)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东稻田村村委、周边居民及周边企业等进行了人员访谈,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情况;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无地下储罐、管线等地下设施历史上无槽罐等设施、无管线沟渠;无变压器、电房等设施;无放、辐射源。
根据收集资料结合人员访谈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使用较单一,历史上是东稻田村农田,为考察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了解地块内土壤的污染程度,在地块内采用均匀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位,地块外选取1个参照点。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TrueX 720型)、PID((略)型)对0~0.2m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其结果与对照点无显著差异。
通过以上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并结合现有资料与现场踏看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现状土壤无污染痕迹,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活动结束。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略) 自然资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寒亭 (略) 2号1号楼3楼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