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平潭综 (略) 苏平镇东占村,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2946.6平方米,地块东至农田,北至林地,南至农田,西至林地。根据《平潭综 (略) 关于平潭县2024年第四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岚〔2024〕2号),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旱地0.0023公顷、其他园地0.2859公顷、 (略) 0.0054公顷、田坎0.0011公顷),属于东占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平潭县苏平镇东占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平潭综 (略) 苏平镇东占村,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2946.6平方米,地块东至农田,北至林地,南至农田,西至林地。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东占村集体土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工业废水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无外来填土。
(4)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山地林地、村庄、海域为主,无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为排除不确定因素,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5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上风向 (略) 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镉、汞、砷、铅、铜、镍、锑、钴、钒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明显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差不大。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东占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一、项目概况
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平潭综 (略) 苏平镇东占村,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2946.6平方米,地块东至农田,北至林地,南至农田,西至林地。根据《平潭综 (略) 关于平潭县2024年第四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岚〔2024〕2号),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旱地0.0023公顷、其他园地0.2859公顷、 (略) 0.0054公顷、田坎0.0011公顷),属于东占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平潭县苏平镇东占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东占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平潭综 (略) 苏平镇东占村,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2946.6平方米,地块东至农田,北至林地,南至农田,西至林地。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东占村集体土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工业废水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无外来填土。
(4)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以山地林地、村庄、海域为主,无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为排除不确定因素,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5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上风向 (略) 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镉、汞、砷、铅、铜、镍、锑、钴、钒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明显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差不大。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东占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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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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