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清河区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的公示
关于原清河区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的公示
??关于原清河区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文件要求, (略) (略) 卫生服务站向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如下:
原登记事项 | 变更事项 | |
法定代表人 | 陈喆 | 张建坤 |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 陈喆 | 张建坤 |
注册地址 | (略) (略) 66号-*-1 (略) | (略) (略) 68- (略) 门诊楼东 |
诊疗科目 | 内科、中医科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
??按照规程第二章第一节(二)规定,符合变更条件,我中心由专家评估小组对其进行现场评估,根据《 (略)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表》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准予变更。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10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 (略)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4-*
?? (略)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关于原清河区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文件要求, (略) (略) 卫生服务站向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如下:
原登记事项 | 变更事项 | |
法定代表人 | 陈喆 | 张建坤 |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 陈喆 | 张建坤 |
注册地址 | (略) (略) 66号-*-1 (略) | (略) (略) 68- (略) 门诊楼东 |
诊疗科目 | 内科、中医科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
??按照规程第二章第一节(二)规定,符合变更条件,我中心由专家评估小组对其进行现场评估,根据《 (略)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表》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准予变更。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10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 (略)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4-*
?? (略)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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