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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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略) (略) (略) (略) 水务事务中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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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

(略) (略) 杨柳青镇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现鉴于卫河现状存在的问题,亟需对卫河进行治理,以满足堤防管理及防汛抢险的要求, (略) 域防洪排涝安全。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投资建设,属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本工 (略) (略) 杨柳青镇,工程起点位于卫河万达 (略) ( (略) (略) ),起点坐标:东经116°58"33.781",北纬39°10"05.191";工程终点位于卫河汇入 (略) ,终点坐标:东经116°59"18.256",北纬39°08"43.098"。工程实施后,可以提高过流能力, (略) 域排水顺畅,是现阶段缓解排涝压力,减少因沥水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效途径,可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共建和谐社会。

施工期 本项目为卫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道进行清淤、修 (略) 、对 (略) 部防浪堤进行修复。根据工程建设特点,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来自河道清淤、土方开挖、施工活动对占地范围内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 (略) ,施工前对表土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地下水、土壤

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场地,临时设施采用硬化防渗;施工初期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施工废气

本项目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焊接烟尘、清淤异味,施工场地开阔,定期洒水抑尘、采 (略) 理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

本项目清淤工期采用围堰阻隔分段施工,施工段河水抽排至未施工河段;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等 (略) 理后 (略) 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和化粪池,定 (略) 理。

施工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围挡,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时间,安排在昼间施工,夜间主体工程不施工作业。

施工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 (略) 置;建筑垃圾集中存放,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泥渣与建筑垃圾一起由建筑垃圾清 (略) 理;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外运至弃淤场,由天津 (略) (略) 置。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在生态环境方面,将落实大气、水、噪声、固废各项防治措施,做好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及绿化抚育工作,确保成活。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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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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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

(略) (略) 杨柳青镇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现鉴于卫河现状存在的问题,亟需对卫河进行治理,以满足堤防管理及防汛抢险的要求, (略) 域防洪排涝安全。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投资建设,属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本工 (略) (略) 杨柳青镇,工程起点位于卫河万达 (略) ( (略) (略) ),起点坐标:东经116°58"33.781",北纬39°10"05.191";工程终点位于卫河汇入 (略) ,终点坐标:东经116°59"18.256",北纬39°08"43.098"。工程实施后,可以提高过流能力, (略) 域排水顺畅,是现阶段缓解排涝压力,减少因沥水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效途径,可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共建和谐社会。

施工期 本项目为卫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道进行清淤、修 (略) 、对 (略) 部防浪堤进行修复。根据工程建设特点,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来自河道清淤、土方开挖、施工活动对占地范围内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 (略) ,施工前对表土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地下水、土壤

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场地,临时设施采用硬化防渗;施工初期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施工废气

本项目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焊接烟尘、清淤异味,施工场地开阔,定期洒水抑尘、采 (略) 理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

本项目清淤工期采用围堰阻隔分段施工,施工段河水抽排至未施工河段;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等 (略) 理后 (略) 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和化粪池,定 (略) 理。

施工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围挡,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时间,安排在昼间施工,夜间主体工程不施工作业。

施工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 (略) 置;建筑垃圾集中存放,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泥渣与建筑垃圾一起由建筑垃圾清 (略) 理;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外运至弃淤场,由天津 (略) (略) 置。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在生态环境方面,将落实大气、水、噪声、固废各项防治措施,做好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及绿化抚育工作,确保成活。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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