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利剑2024-2”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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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利剑2024-2”行动方案

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 (略) 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效,突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和违法行为打击,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 (略) 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利剑2024-2”行动(以下简称“利剑2024-2”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治理力度, (略) 生产、经营、充装和销售燃气具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一批涉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黑气瓶”等违法行为,促进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整治内容

“利剑2024-2”行动要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充装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黑气瓶”等涉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环节

1.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醚等“问题气”的行为。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

2.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等行为。

3.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规定充装的行为。

4.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醚的行为。

5.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未依法申请气瓶检验检测的行为。

6.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7.对有关部门发现并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及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 (略) 。

(六)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8.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链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 (略)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 (略) 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9.企业 (略) (略)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 (略) 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 (略) 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

(七)“黑窝点”“黑气瓶”打击环节

10.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逐渐和公安机关。

三、保障措施

(略) 、相关股室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责任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集中行动。一要加强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研究和落实各环节责任,强化各环节的衔接配合。要对瓶装液化气生产、充装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逐个“过筛子”,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二要强化协同作战。 (略) 、有关股室要坚决打破股室壁垒,强化联合作战。要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靠。三要开展群防群治。要把 (略) 、各相关股室、燃气专家等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二)严厉打非治违,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一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略) 、有关股室等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案为鉴,加大检查频次,严格执法,对各类涉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坚 (略) 罚。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二要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对“利剑2024-2”行动期间监管人员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三)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一要拓展宣传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手机短信微信有消息、各类用户有安全告示、灶具钢瓶有安全操作警示提示”,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二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燃气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组织集中宣讲、现身说法及事故反思等活动,促使相关用户及企业真正受到警示教育,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三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公开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充装和销售燃气具等问题线索。对反映的问题线索, (略) 、相关股室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查证属实的予 (略) 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略) 场 (略)

2024年9月2日


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 (略) 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效,突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和违法行为打击,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 (略) 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利剑2024-2”行动(以下简称“利剑2024-2”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治理力度, (略) 生产、经营、充装和销售燃气具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一批涉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黑气瓶”等违法行为,促进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整治内容

“利剑2024-2”行动要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充装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黑气瓶”等涉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环节

1.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醚等“问题气”的行为。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

2.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等行为。

3.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规定充装的行为。

4.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醚的行为。

5.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未依法申请气瓶检验检测的行为。

6.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7.对有关部门发现并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及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 (略) 。

(六)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8.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链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 (略)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 (略) 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9.企业 (略) (略)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 (略) 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 (略) 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

(七)“黑窝点”“黑气瓶”打击环节

10.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逐渐和公安机关。

三、保障措施

(略) 、相关股室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责任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集中行动。一要加强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研究和落实各环节责任,强化各环节的衔接配合。要对瓶装液化气生产、充装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逐个“过筛子”,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二要强化协同作战。 (略) 、有关股室要坚决打破股室壁垒,强化联合作战。要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靠。三要开展群防群治。要把 (略) 、各相关股室、燃气专家等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二)严厉打非治违,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一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略) 、有关股室等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案为鉴,加大检查频次,严格执法,对各类涉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坚 (略) 罚。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二要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对“利剑2024-2”行动期间监管人员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三)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一要拓展宣传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手机短信微信有消息、各类用户有安全告示、灶具钢瓶有安全操作警示提示”,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二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燃气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组织集中宣讲、现身说法及事故反思等活动,促使相关用户及企业真正受到警示教育,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三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公开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充装和销售燃气具等问题线索。对反映的问题线索, (略) 、相关股室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查证属实的予 (略) 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略) 场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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