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嘉恒玩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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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嘉恒玩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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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略)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

(略)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凌云街9号

企业拟总投资(略)元,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 (略) 生产木制玩具和塑胶玩具,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套玩具的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自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略)-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略))、《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略))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涂装废气、漆面打磨粉尘、木加工粉尘等收 (略) 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项目注塑废气收 (略) 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并设 (略) ,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控制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注塑废气中的(略)苯、苯(略)烯,上胶组装/拼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相关标准;注塑废气中的非(略)烷总烃、(略)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 (略) 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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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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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略)套木制玩具技改项目

(略)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凌云街9号

企业拟总投资(略)元,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 (略) 生产木制玩具和塑胶玩具,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套玩具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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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自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略)-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略))、《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略))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涂装废气、漆面打磨粉尘、木加工粉尘等收 (略) 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项目注塑废气收 (略) 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并设 (略) ,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控制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注塑废气中的(略)苯、苯(略)烯,上胶组装/拼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相关标准;注塑废气中的非(略)烷总烃、(略)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 (略) 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 (略) 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 (略) 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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