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10.9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10.9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8日受理临泉县丽之声 (略) 提出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 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

申 请 人:临泉县丽之声 (略)

场所地址:临泉县城南街道瑞景国际花园9号楼201

经营范围: 朗诵、播音、主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王松岭

中国


主要负责人

刘德海

中国


举办者





根据《行 政许可法》、《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58-#

通讯地址:临 (略) 与星光大道交口东北角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 (略) 窗口

邮编:#

(单位盖章)

2024年10月9日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8日受理临泉县丽之声 (略) 提出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 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

申 请 人:临泉县丽之声 (略)

场所地址:临泉县城南街道瑞景国际花园9号楼201

经营范围: 朗诵、播音、主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王松岭

中国


主要负责人

刘德海

中国


举办者





根据《行 政许可法》、《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58-#

通讯地址:临 (略) 与星光大道交口东北角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 (略) 窗口

邮编:#

(单位盖章)

2024年10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