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青坪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李家庄农用桥至下游聂家涧农用桥之间 | 蓝 (略) |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李家庄农用桥至下游聂家涧农用桥之间,新建左岸防洪护岸工程1043.10m,项目总投资737.*元,其中环保投资36.*元。 | 1、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厂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要求, (略) 移动机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 (略) 理 (略) 喷洒抑尘。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租赁居民 (略) 理设施。同时在施工期要确保河水水质不受影响。 3、噪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车辆,基础减震、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有效降低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剩余土方全部就近回用于平整被冲毁的河滩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就近的村镇垃圾清 (略) 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青坪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李家庄农用桥至下游聂家涧农用桥之间 | 蓝 (略) |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灞源镇北川河李家庄农用桥至下游聂家涧农用桥之间,新建左岸防洪护岸工程1043.10m,项目总投资737.*元,其中环保投资36.*元。 | 1、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厂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要求, (略) 移动机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 (略) 理 (略) 喷洒抑尘。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租赁居民 (略) 理设施。同时在施工期要确保河水水质不受影响。 3、噪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车辆,基础减震、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有效降低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剩余土方全部就近回用于平整被冲毁的河滩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就近的村镇垃圾清 (略) 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