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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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万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森 (略) 年产#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森 (略)

项目名称:江苏森 (略) 年产#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 (略) 宁翔新材料西、时代芯存北、微水环保东、 (略) 南地块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 (略) (略) 。建设项目浴缸测试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处理后接管 (略) (略) 理厂,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

3、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苯#烯、#基#烯酸#酯、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 (略) 置;边角料、废布、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喷头、废桶(不饱和聚酯树脂、引发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 (略) 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 (略) 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南京 (略)

编制主持人:陈嘉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森 (略) 年产#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森 (略)

项目名称:江苏森 (略) 年产#套智能按摩浴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 (略) 宁翔新材料西、时代芯存北、微水环保东、 (略) 南地块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 (略) (略) 。建设项目浴缸测试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处理后接管 (略) (略) 理厂,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

3、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苯#烯、#基#烯酸#酯、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 (略) 置;边角料、废布、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喷头、废桶(不饱和聚酯树脂、引发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及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 (略) 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 (略) 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南京 (略)

编制主持人:陈嘉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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