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 (略)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11号 | 2024年10月9日 | 湖环建〔2024〕11号-关于关于 (略)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 (略)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4〕11号 | 2024年10月9日 | 湖环建〔2024〕11号-关于关于 (略)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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