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批准《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略) 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 |
建设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海岛北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北侧海域 |
环评机构 |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为变更项目, (略) 东海岛北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北侧海域,该工程建设4座液体散货码头泊位,其中DH1泊位由原*吨级油品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吨级)变更为*吨级油品化工泊位,DH2、DH3泊位均由原*总吨液化烃泊位(水工结构按*总吨)变更为*总吨液化烃泊位,DH4为*吨级油品化工泊位,无变化;吞吐量变更为6452千吨/年(油品2330千吨/年、化工品1554.55千吨/年、液化烃2567千吨/年),设计通过能力变更为7595千吨/年,利用岸线长度变更为1469米,港池面积变更为97.65公顷,疏浚量变更为*立方米,其中港池变更为*立方米,施工期回淤变更为*立方米。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3037.*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和管道泄漏废液经收集后送至 (略) 处理;生活污水输送至后方生 (略) (略) 理;工程各泊位设船舶污水接口,具备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上岸接收能力,通过污水管将船舶污水输送至 (略) (略) (略) 理,严 (略) 水域排放;设置压舱水接收系统,因故障或突发情况收集的压舱水,经过滤单元及紫外线消 (略) 理达标后作为清净下水排放; (略) 来船及外轮垃圾经检验、检疫后按相 (略) 理。 废气:设置气体监测系统,监测液体散货蒸气外逸情况,同时配置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设置油气、化工废 (略) 理系统,装船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回气管收集返回后方,依托后方* (略) (略) 理,不 (略) 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码头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等收集后交由垃圾清运单位进 (略) 置, (略) 的船舶垃圾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沾有物料的吸油棉、沾有物料的铁皮、沾有物料的IBC桶、废旧润滑油、液压油,化学品残液桶、空油漆桶等码头及船舶应急、维修等活动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均回收至后方 (略) 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港区维护性疏浚物按主管部门指定 (略) 办理海洋疏浚物倾倒许可后进行外抛。 环境风险:设置油品或液体化工品泄漏监测报警系统等安全配套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略) (略) 设置防止漏油入海的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的保养和定期维修;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码头装卸作业流程,避免不利作业条件;保护目标附近海域布设围油栏挂靠桩基,有效保护敏感目标;制定码头港口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略) 域应急联动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略) 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批准《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略) 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 |
建设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海岛北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北侧海域 |
环评机构 |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湛江港东 (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为变更项目, (略) 东海岛北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北侧海域,该工程建设4座液体散货码头泊位,其中DH1泊位由原*吨级油品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吨级)变更为*吨级油品化工泊位,DH2、DH3泊位均由原*总吨液化烃泊位(水工结构按*总吨)变更为*总吨液化烃泊位,DH4为*吨级油品化工泊位,无变化;吞吐量变更为6452千吨/年(油品2330千吨/年、化工品1554.55千吨/年、液化烃2567千吨/年),设计通过能力变更为7595千吨/年,利用岸线长度变更为1469米,港池面积变更为97.65公顷,疏浚量变更为*立方米,其中港池变更为*立方米,施工期回淤变更为*立方米。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3037.*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和管道泄漏废液经收集后送至 (略) 处理;生活污水输送至后方生 (略) (略) 理;工程各泊位设船舶污水接口,具备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上岸接收能力,通过污水管将船舶污水输送至 (略) (略) (略) 理,严 (略) 水域排放;设置压舱水接收系统,因故障或突发情况收集的压舱水,经过滤单元及紫外线消 (略) 理达标后作为清净下水排放; (略) 来船及外轮垃圾经检验、检疫后按相 (略) 理。 废气:设置气体监测系统,监测液体散货蒸气外逸情况,同时配置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设置油气、化工废 (略) 理系统,装船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回气管收集返回后方,依托后方* (略) (略) 理,不 (略) 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码头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等收集后交由垃圾清运单位进 (略) 置, (略) 的船舶垃圾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沾有物料的吸油棉、沾有物料的铁皮、沾有物料的IBC桶、废旧润滑油、液压油,化学品残液桶、空油漆桶等码头及船舶应急、维修等活动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均回收至后方 (略) 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港区维护性疏浚物按主管部门指定 (略) 办理海洋疏浚物倾倒许可后进行外抛。 环境风险:设置油品或液体化工品泄漏监测报警系统等安全配套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略) (略) 设置防止漏油入海的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的保养和定期维修;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码头装卸作业流程,避免不利作业条件;保护目标附近海域布设围油栏挂靠桩基,有效保护敏感目标;制定码头港口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略) 域应急联动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略) 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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