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岐镇夏中村2024年村级物业房项目规划条件
临岐镇夏中村2024年村级物业房项目规划条件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39.54平方米(约5.1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位置范围见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用地开发强度:容积率不大于1,建筑密度不大于65%。
四、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要求:
1、总平面图设计要求。按《总图制图标准》(GB/T#-2010)编制总平面图。总平在表示拟建情况的同时,正确反映用地内及周围50米范围内的现状及规划地形地物(若地形地貌已发生变化,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地形修测)。正 (略) 、河道、绿化带及 (略) 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情况;正确反映相邻地块的规划设计情况;在总平面图上需明确公建配套服务设施、消防、环保、环卫设施、绿化、地下室边界、挡土墙、交通出入口、停车场(位)等定位。总图比例以1:500为宜。
2、建筑后退要求。需满足国家规范及《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修订版)》的要求。
五、建筑单体设计要求:
1、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建筑间距满足《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修订版)》的要求。
2、建筑风格应简洁、素雅、大方,注重沿街界面的连续性及立面肌理的韵律感。
六、专项设计要求:
1、绘制综合管线图,合理确定竖向标高,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处理好 (略) 政规划衔接,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略) 政管线连接段)。
2、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设计,并报请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关设施建设都须在红线控制范围内考虑,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若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需先行治理完善方可实施建设。
3、文本中应包含多视点实景景观分析效果图、土石方平衡方案等内容。
4、建筑节能、防雷、消防按照相关文件需求执行。
七、其他要求:
1、设计文件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的要求。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 #—2010)绘制相关技术图纸,列表反映各项技术指标。
2、方案报审格式及内容要求。文本排版格式为A3幅面,横排版短边装订,并在文本侧面注明项目名称、具体日期。项目各阶段送审方案文本时,均需同步提供对应纸质图纸的电子版。
3、建筑面积须按国家和浙江省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层高控制、容积率、绿地率按照《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修订版)》和《淳 (略) 关于转发〈关于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淳住建发[2015]68号)计算,如有冲突,以淳住建发[2015]68号为准。
4、地块内若考虑设置围墙,总图设计中应明确围墙定位及具体尺寸,围墙形式应通透美观。
5、阳台、飘窗、 (略) 、花池设计需符合《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修订版)》和《淳 (略) 关于转发〈关于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淳住建发[2015]68号)计算,如有冲突,以淳住建发[2015]68号为准。
八、上述几项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39.54平方米(约5.1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位置范围见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用地开发强度:容积率不大于1,建筑密度不大于65%。
四、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要求:
1、总平面图设计要求。按《总图制图标准》(GB/T#-2010)编制总平面图。总平在表示拟建情况的同时,正确反映用地内及周围50米范围内的现状及规划地形地物(若地形地貌已发生变化,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地形修测)。正 (略) 、河道、绿化带及 (略) 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情况;正确反映相邻地块的规划设计情况;在总平面图上需明确公建配套服务设施、消防、环保、环卫设施、绿化、地下室边界、挡土墙、交通出入口、停车场(位)等定位。总图比例以1:500为宜。
2、建筑后退要求。需满足国家规范及《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修订版)》的要求。
五、建筑单体设计要求:
1、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建筑间距满足《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修订版)》的要求。
2、建筑风格应简洁、素雅、大方,注重沿街界面的连续性及立面肌理的韵律感。
六、专项设计要求:
1、绘制综合管线图,合理确定竖向标高,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处理好 (略) 政规划衔接,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略) 政管线连接段)。
2、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设计,并报请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关设施建设都须在红线控制范围内考虑,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若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需先行治理完善方可实施建设。
3、文本中应包含多视点实景景观分析效果图、土石方平衡方案等内容。
4、建筑节能、防雷、消防按照相关文件需求执行。
七、其他要求:
1、设计文件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的要求。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 #—2010)绘制相关技术图纸,列表反映各项技术指标。
2、方案报审格式及内容要求。文本排版格式为A3幅面,横排版短边装订,并在文本侧面注明项目名称、具体日期。项目各阶段送审方案文本时,均需同步提供对应纸质图纸的电子版。
3、建筑面积须按国家和浙江省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层高控制、容积率、绿地率按照《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修订版)》和《淳 (略) 关于转发〈关于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淳住建发[2015]68号)计算,如有冲突,以淳住建发[2015]68号为准。
4、地块内若考虑设置围墙,总图设计中应明确围墙定位及具体尺寸,围墙形式应通透美观。
5、阳台、飘窗、 (略) 、花池设计需符合《淳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修订版)》和《淳 (略) 关于转发〈关于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淳住建发[2015]68号)计算,如有冲突,以淳住建发[2015]68号为准。
八、上述几项条件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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