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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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予以公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朗县仲温组、托麦村、冲康村、扎西林组

建设内容:本工 (略) 朗县仲温组、托麦村、冲康村、扎西林组,重新建设渠道6768米,其中干渠1743米(拆除重建516m,维护1227m)、支渠5025米;新建田间防渗渠道*米;对原有沟道两岸进行护岸治理新建350米铅丝石笼护岸。主要渠系建筑物为:钢管渡槽25m、干渠分水闸4座、分水口760座、跨渠建筑 (略) 。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林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予以公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芝市朗县朗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朗县仲温组、托麦村、冲康村、扎西林组

建设内容:本工 (略) 朗县仲温组、托麦村、冲康村、扎西林组,重新建设渠道6768米,其中干渠1743米(拆除重建516m,维护1227m)、支渠5025米;新建田间防渗渠道*米;对原有沟道两岸进行护岸治理新建350米铅丝石笼护岸。主要渠系建筑物为:钢管渡槽25m、干渠分水闸4座、分水口760座、跨渠建筑 (略) 。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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