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溪镇路西村蒲萝坞安置区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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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溪镇路西村蒲萝坞安置区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 (略) 西村, 新建配 (略) 占用铜水河道管理范围140.36m2,不占用水域面积。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日

联系方式:0572-(略)

申请人:安吉 (略) 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的请示

(略) 西村蒲 (略) 建设项目的请示

2、《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

(略) 西村蒲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报批稿)


安 (略)

2024年9月25日


(略)-(略)-569-公告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 (略) 西村, 新建配 (略) 占用铜水河道管理范围140.36m2,不占用水域面积。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日

联系方式:0572-(略)

申请人:安吉 (略) 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的请示

(略) 西村蒲 (略) 建设项目的请示

2、《 (略) 西村蒲萝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

(略) 西村蒲 (略)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表(报批稿)


安 (略)

2024年9月25日


(略)-(略)-569-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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