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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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核算机制,需围绕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五大领域开展2023、2024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略)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2.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

按照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需在2024年12月 (略) 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2025年12月 (略) 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本次 (略) 2023、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服务商1名,涉及五个主要领域(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形成202 (略) 温室气体清单五大领域的分报告和一个汇总报告、202 (略) 温室气体清单五大领域的分报告和一个汇总报告。

四、参与磋商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参与磋商的报名及递交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参与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每天09: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财务科。

2.参与磋商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00—9:30(北京时间), (略) (略) 206会议室。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9:30(北京时间)

4.参与磋商文件需统一装订、密封、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磋商文件,不予受理。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官网发布。

6.联系方式

地 点: (略) (略)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830-*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为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核算机制,需围绕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五大领域开展2023、2024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略)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和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

2.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

按照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需在2024年12月 (略) 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2025年12月 (略) 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本次 (略) 2023、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采购项目服务商1名,涉及五个主要领域(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形成202 (略) 温室气体清单五大领域的分报告和一个汇总报告、202 (略) 温室气体清单五大领域的分报告和一个汇总报告。

四、参与磋商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参与磋商的报名及递交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参与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每天09: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财务科。

2.参与磋商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00—9:30(北京时间), (略) (略) 206会议室。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9:30(北京时间)

4.参与磋商文件需统一装订、密封、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磋商文件,不予受理。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官网发布。

6.联系方式

地 点: (略) (略)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830-*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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