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众鑫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众鑫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 (略) (略) 众鑫 (略) | (略) (略) 辛口镇辛口工 (略) 36号二栋第四号厂房 | 九河(天津) (略) | (略) (略) 众鑫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的内资企业。 (略) 场需求,该公司拟投资*元建设“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本项目对租赁厂房 (略) 部改造,购置安装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并进行环保设备及集排风系统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汽车零部件*件,预计年产值*元。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租赁建筑按照 (略) 等要求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等作业,无重大土建施工,且施工作业基本均在室内进行。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 (略) 内化粪池截留沉淀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 (略) 污水总排口 (略) (略) ,最终 (略) (略) 理厂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 (略) 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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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 (略) (略) 众鑫 (略) | (略) (略) 辛口镇辛口工 (略) 36号二栋第四号厂房 | 九河(天津) (略) | (略) (略) 众鑫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的内资企业。 (略) 场需求,该公司拟投资*元建设“众鑫塑料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本项目对租赁厂房 (略) 部改造,购置安装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并进行环保设备及集排风系统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汽车零部件*件,预计年产值*元。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租赁建筑按照 (略) 等要求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等作业,无重大土建施工,且施工作业基本均在室内进行。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 (略) 内化粪池截留沉淀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 (略) 污水总排口 (略) (略) ,最终 (略) (略) 理厂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 (略) 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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