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0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0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编制负责人)

环评文本

备案情况

1

浙江 (略) 年产塑料建筑模版43.(略)平方米项目

浙江 (略)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总投资(略)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新增购置12台压机,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产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另外企业拟将现有项目已审批的6台挤出造粒机减少4台,5台注塑机减少3台,再新增4台挤出机用于配套12台压机生产塑料建筑模板,同时改进现 (略) 理设施,挤出造粒机和注塑机减少后原审批的塑料制品产能减少(略)件/年,故技改后全厂具备年产塑料制品(略)件、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杭州 (略) (聊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景鹏(公示稿)

浙江 (略) (湖长环技备2024-8号)

(略)-(略)-265-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编制负责人)

环评文本

备案情况

1

浙江 (略) 年产塑料建筑模版43.(略)平方米项目

浙江 (略)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总投资(略)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新增购置12台压机,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产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另外企业拟将现有项目已审批的6台挤出造粒机减少4台,5台注塑机减少3台,再新增4台挤出机用于配套12台压机生产塑料建筑模板,同时改进现 (略) 理设施,挤出造粒机和注塑机减少后原审批的塑料制品产能减少(略)件/年,故技改后全厂具备年产塑料制品(略)件、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杭州 (略) (聊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景鹏(公示稿)

浙江 (略) (湖长环技备2024-8号)

(略)-(略)-265-环境影响评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