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0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0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编制负责人)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浙江 (略) 年产塑料建筑模版43.(略)平方米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总投资(略)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新增购置12台压机,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产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另外企业拟将现有项目已审批的6台挤出造粒机减少4台,5台注塑机减少3台,再新增4台挤出机用于配套12台压机生产塑料建筑模板,同时改进现 (略) 理设施,挤出造粒机和注塑机减少后原审批的塑料制品产能减少(略)件/年,故技改后全厂具备年产塑料制品(略)件、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杭州 (略) (聊媛) |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编制负责人)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浙江 (略) 年产塑料建筑模版43.(略)平方米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总投资(略)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新增购置12台压机,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产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另外企业拟将现有项目已审批的6台挤出造粒机减少4台,5台注塑机减少3台,再新增4台挤出机用于配套12台压机生产塑料建筑模板,同时改进现 (略) 理设施,挤出造粒机和注塑机减少后原审批的塑料制品产能减少(略)件/年,故技改后全厂具备年产塑料制品(略)件、塑料建筑模板43.(略)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杭州 (略) (聊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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