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第二次阶段性监理总结报告
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第二次阶段性监理总结报告
广州溶剂厂地块分为广州溶 (略) (略) ,总占地面积为(略).64m2; (略) (略) (略) 南岗 (略) 228号,占地面积为(略).42m2,罐 (略) (略) 南岗镇南岗头东江口附近,面积为3886.22m2。
由于地块尚未明确控制性规划,从充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角度,采用第一类用地方式进行评价。
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中存在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砷、镉、镍、汞、铜、铅);半挥发性有机物(萘、二苯并呋喃、咔唑、邻苯二(略)酸二(2-(略)基已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挥发性有机物(苯、(略)苯、对二(略)苯、间二(略)苯、邻二(略)苯、1,2-二氯(略)烷、1,2,3-三氯(略)烷、(略)醛)、石油烃。地下水中存在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
地块总修复方量为(略).8m3, (略) 包 (略) (孤 (略) )、 (略) ((略)醛罐与 (略) )、 (略) ((略)酸(略)酯 (略) 理区)、 (略) ( (略) ) (略) 域共计(略)m3,罐区( (略) )1312m3, (略) 理池底泥(水下方)896.8m3,地下水污染面积为774m2。土壤总修复方量按污染类型分为有机污染土壤(略).4m3、重金属污染土壤4651.5 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3292.9 m3。土壤总修复方量按修复技术分为原地异位热脱附修复(略).4m3,原地异位常温解吸+ (略) 置中 (略) 置2158.5m3, (略) 置中 (略) 置(含底泥)5785.9m3;表层(JQ、YS、G (略) 域)0-1m杂填土层需筛分冲洗减量修复土壤(略).5m3。
按照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了《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我司根据《修复方案》和前期资料编制完成《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以下简称《环境监理方案》),2023年6月4日土地使用权人广州 (略) 组织召开了《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专家评审会。2023年8 (略) (略)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了《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专家技术复核会,对《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进行第一次修改后复核。2023年8月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修复方案》专家技术复核会,对《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进行第二次修改后复核,并在2023年8月24日完成对专家意见的修改复核,修改后的《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于2023年8月25日在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2023年10月24日广州溶剂地块重新完善了危险特性鉴别,2023年12月15日完善后《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在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
施工单位于在2024年6月13日完成了项目所有污染土壤清挖/修复/外运及废水的修复工作。实际清挖污染土壤方量为(略).2m3,其中实际清挖有机物污染土壤方量为(略).7m3,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为4528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含VOCs)土壤方量为2164.6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不含VOCs)土壤方量为1919.9m3(包含污水池底泥1672.8m3)。施工过程中清挖疑似污染土方量为3626.3m3,清洁土方量为(略).8m3。污染地下水抽出1563m3。其中筛分冲洗减量修复污染土壤(略).12m3,异位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略).81 m3,常温解吸修复污染土壤1809.77 m3(常温解吸后土壤验收合格后进 (略) 置), (略) 置污染土壤7047.2 m3(9868.56t)。 (略) 置污染土壤方式为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污染 (略) 理添加生石灰860.36t,筛分出的筛上物为(略).1m3,筛上物冲洗检测达标后于场地内暂存,后期进行地块回填。修复过程中共产生9675.3m3废水,废水修复合格后进行现场回用或者外排。修复过 (略) 理产生11.24t板框压滤底泥,大 (略) 理、异位间接热脱 (略) 理产生废活性炭72.05t,尾气布袋除尘产生废旧布袋及粉尘0.825t。一并转运至广州德隆 (略) 进行危 (略) 置。
针对上述施工过程我司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方案对本项目进行审核,结论如下:
(1) (略) 线与备案修复方案一致,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采 (略) 置,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常温解析(仅含VOCs)+ (略) 置,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 (略) 置;
(2)修复实施过程中临建设施建设位置与方案基本一致,部 (略) 域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和项目需要进行变更,相关情况我司均现场复核后签署相关变更意见;
(3)修复实施中使用的修复技术、修复场地实际总平面 (略) 与《修复方案》基本一致, (略) 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修复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基本一致,表明修复单位基本按照《修复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对地块内基坑污染土壤进行了清挖修复。截至目前,地块内《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所有污染土壤均已进行了清挖。
(4)清挖的污染土壤均进行 (略) 置,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采 (略) 置,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常温解析(仅含VOCs)+ (略) 置,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 (略) 置,地块内污染土壤均按照方案完成修复。
(6)根据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可知,修复单位在修复实施期间有效的落实了大气、噪声、废水、地下水以及地块土壤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修复施工过程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收到环境污染投诉。
(7)截至项目完成,监理部完成301篇监理日志、43篇监理周报、4篇监理月报,并每周组织召开环境监理例会,共召开监理会议43次,共整理会议纪要20篇,签发26篇环境监理联系单、开展了20期环境监测。
综上所述,修复单位基本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对地块污染土壤进行了清挖,同时对地块污染土进行修复,修复实施期间基本落实了大气、噪声、废水、地下水以及地块土壤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修复施工过程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收到环境污染投诉,该项目已满足总体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广州溶剂厂地块分为广州溶 (略) (略) ,总占地面积为(略).64m2; (略) (略) (略) 南岗 (略) 228号,占地面积为(略).42m2,罐 (略) (略) 南岗镇南岗头东江口附近,面积为3886.22m2。
由于地块尚未明确控制性规划,从充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角度,采用第一类用地方式进行评价。
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中存在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砷、镉、镍、汞、铜、铅);半挥发性有机物(萘、二苯并呋喃、咔唑、邻苯二(略)酸二(2-(略)基已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挥发性有机物(苯、(略)苯、对二(略)苯、间二(略)苯、邻二(略)苯、1,2-二氯(略)烷、1,2,3-三氯(略)烷、(略)醛)、石油烃。地下水中存在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
地块总修复方量为(略).8m3, (略) 包 (略) (孤 (略) )、 (略) ((略)醛罐与 (略) )、 (略) ((略)酸(略)酯 (略) 理区)、 (略) ( (略) ) (略) 域共计(略)m3,罐区( (略) )1312m3, (略) 理池底泥(水下方)896.8m3,地下水污染面积为774m2。土壤总修复方量按污染类型分为有机污染土壤(略).4m3、重金属污染土壤4651.5 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3292.9 m3。土壤总修复方量按修复技术分为原地异位热脱附修复(略).4m3,原地异位常温解吸+ (略) 置中 (略) 置2158.5m3, (略) 置中 (略) 置(含底泥)5785.9m3;表层(JQ、YS、G (略) 域)0-1m杂填土层需筛分冲洗减量修复土壤(略).5m3。
按照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了《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我司根据《修复方案》和前期资料编制完成《广州溶剂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以下简称《环境监理方案》),2023年6月4日土地使用权人广州 (略) 组织召开了《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专家评审会。2023年8 (略) (略)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了《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专家技术复核会,对《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进行第一次修改后复核。2023年8月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修复方案》专家技术复核会,对《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进行第二次修改后复核,并在2023年8月24日完成对专家意见的修改复核,修改后的《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于2023年8月25日在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2023年10月24日广州溶剂地块重新完善了危险特性鉴别,2023年12月15日完善后《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在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
施工单位于在2024年6月13日完成了项目所有污染土壤清挖/修复/外运及废水的修复工作。实际清挖污染土壤方量为(略).2m3,其中实际清挖有机物污染土壤方量为(略).7m3,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为4528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含VOCs)土壤方量为2164.6m3,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不含VOCs)土壤方量为1919.9m3(包含污水池底泥1672.8m3)。施工过程中清挖疑似污染土方量为3626.3m3,清洁土方量为(略).8m3。污染地下水抽出1563m3。其中筛分冲洗减量修复污染土壤(略).12m3,异位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略).81 m3,常温解吸修复污染土壤1809.77 m3(常温解吸后土壤验收合格后进 (略) 置), (略) 置污染土壤7047.2 m3(9868.56t)。 (略) 置污染土壤方式为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污染 (略) 理添加生石灰860.36t,筛分出的筛上物为(略).1m3,筛上物冲洗检测达标后于场地内暂存,后期进行地块回填。修复过程中共产生9675.3m3废水,废水修复合格后进行现场回用或者外排。修复过 (略) 理产生11.24t板框压滤底泥,大 (略) 理、异位间接热脱 (略) 理产生废活性炭72.05t,尾气布袋除尘产生废旧布袋及粉尘0.825t。一并转运至广州德隆 (略) 进行危 (略) 置。
针对上述施工过程我司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方案对本项目进行审核,结论如下:
(1) (略) 线与备案修复方案一致,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采 (略) 置,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常温解析(仅含VOCs)+ (略) 置,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 (略) 置;
(2)修复实施过程中临建设施建设位置与方案基本一致,部 (略) 域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和项目需要进行变更,相关情况我司均现场复核后签署相关变更意见;
(3)修复实施中使用的修复技术、修复场地实际总平面 (略) 与《修复方案》基本一致, (略) 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修复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基本一致,表明修复单位基本按照《修复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对地块内基坑污染土壤进行了清挖修复。截至目前,地块内《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所有污染土壤均已进行了清挖。
(4)清挖的污染土壤均进行 (略) 置,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采 (略) 置,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常温解析(仅含VOCs)+ (略) 置,有机复合污染土壤采用 (略) 置,地块内污染土壤均按照方案完成修复。
(6)根据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可知,修复单位在修复实施期间有效的落实了大气、噪声、废水、地下水以及地块土壤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修复施工过程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收到环境污染投诉。
(7)截至项目完成,监理部完成301篇监理日志、43篇监理周报、4篇监理月报,并每周组织召开环境监理例会,共召开监理会议43次,共整理会议纪要20篇,签发26篇环境监理联系单、开展了20期环境监测。
综上所述,修复单位基本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对地块污染土壤进行了清挖,同时对地块污染土进行修复,修复实施期间基本落实了大气、噪声、废水、地下水以及地块土壤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修复施工过程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收到环境污染投诉,该项目已满足总体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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