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安局机关辅楼改扩建及附属通道建设项目水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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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安局机关辅楼改扩建及附属通道建设项目水保登记表

告知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变更后,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若超出水土保持登记表填报范围,应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入园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 (略) 域水土保持总体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要时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

建设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表土应在施工前剥离。

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按上述要求执行

填 报 事 项

建设地点

(略) (略) 临城 (略) (略) (略)

项目坐标

122.(略),29.(略)

工程总投资(万元)

990

其中土建投资(万元)

590

占地总面积(m2

820

计划建设起止日期

2024.10.09-2025.06.30

总土石方量(m3

2881.55

开挖(m3

1352

填筑(m3

1529.55

建设过程中土石方量

取土取石量(m3

0

取土取石来源

/

弃土弃石量(m3

1352

弃土弃渣去向

(略) (略) 渣土码头

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打√即可)

工程措施

①开挖、填筑边坡挡土墙防护或砌石防护坡


②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防护;

③建设范围建立完善排水系统;


④弃渣场设置挡土墙、排水设施并进行土地整治;


⑤取土场土地整治并复垦、设置排水系统;


⑥水体周边护岸;


⑦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

(略) 域土地平整。

植物措施

①边坡植被恢复;


②裸露土地林草植被恢复;


③渣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


④取土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


⑤施工场地恢复林草植被。

临时措施

①建设范围周边设施工围墙;


②施工过程开挖临时排水沟,设置沉沙池,水流经沉沙池后排入 (略) (略) ;


(略) (略) ,减少 (略) 影响;


④临时堆料(土)边坡控制稳定并坡脚拦挡。


管理措施

①多余土石方其他项目综合利用;


②建设范围调整竖向设计,减少挖填土石方量;


③土石方运输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理沿途撒落土石;


④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场地占地;


⑥保留植 (略) 域林草植被,减少扰动土地面积。

其他需说明事项:该项 (略) (略) 机关辅楼进行改扩建,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143.61 m2,其中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428.2m2,新增建筑面积约715.41m2,新增建筑占地面积约365m2。另新建1条总长约220m的钢结构附属通道,整体宽度约2m,整体高度约2.8m,自主楼西辅楼南侧至技术楼北侧,总建筑面积约455m2,并配套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核定事项

选址避开水土流失重 (略) 和重 (略) 、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

水土保持补偿费656元。

核定意见

同意。

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

经办人

黄坚伟 张雨微

接收日期

2024年10月9日

审核人

朱雅娟 周国平

登记日期(盖章)

2024年10月9日

附件:sb-2024-17舟山市公安局机关辅楼改扩建及附属通道建设项目水保登记表.pdf

告知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变更后,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若超出水土保持登记表填报范围,应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入园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 (略) 域水土保持总体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要时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

建设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表土应在施工前剥离。

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按上述要求执行

填 报 事 项

建设地点

(略) (略) 临城 (略) (略) (略)

项目坐标

122.(略),29.(略)

工程总投资(万元)

990

其中土建投资(万元)

590

占地总面积(m2

820

计划建设起止日期

2024.10.09-2025.06.30

总土石方量(m3

2881.55

开挖(m3

1352

填筑(m3

1529.55

建设过程中土石方量

取土取石量(m3

0

取土取石来源

/

弃土弃石量(m3

1352

弃土弃渣去向

(略) (略) 渣土码头

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打√即可)

工程措施

①开挖、填筑边坡挡土墙防护或砌石防护坡


②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防护;

③建设范围建立完善排水系统;


④弃渣场设置挡土墙、排水设施并进行土地整治;


⑤取土场土地整治并复垦、设置排水系统;


⑥水体周边护岸;


⑦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

(略) 域土地平整。

植物措施

①边坡植被恢复;


②裸露土地林草植被恢复;


③渣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


④取土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


⑤施工场地恢复林草植被。

临时措施

①建设范围周边设施工围墙;


②施工过程开挖临时排水沟,设置沉沙池,水流经沉沙池后排入 (略) (略) ;


(略) (略) ,减少 (略) 影响;


④临时堆料(土)边坡控制稳定并坡脚拦挡。


管理措施

①多余土石方其他项目综合利用;


②建设范围调整竖向设计,减少挖填土石方量;


③土石方运输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理沿途撒落土石;


④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场地占地;


⑥保留植 (略) 域林草植被,减少扰动土地面积。

其他需说明事项:该项 (略) (略) 机关辅楼进行改扩建,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143.61 m2,其中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428.2m2,新增建筑面积约715.41m2,新增建筑占地面积约365m2。另新建1条总长约220m的钢结构附属通道,整体宽度约2m,整体高度约2.8m,自主楼西辅楼南侧至技术楼北侧,总建筑面积约455m2,并配套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核定事项

选址避开水土流失重 (略) 和重 (略) 、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

水土保持补偿费656元。

核定意见

同意。

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

经办人

黄坚伟 张雨微

接收日期

2024年10月9日

审核人

朱雅娟 周国平

登记日期(盖章)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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