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略) 生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芜湖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海智博天 (略) | 公示时间 | 2024.9.20-2024.9.26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新港镇小克山,因环保要求提升、产品质量要求提高,拟投资(略)元对现有项目(环 (略) 批复:繁环审〔2020〕63号)的一期工程实施技术改造,淘汰原有设备,新增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双轴振动筛等设备,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技改后产能不发生变动,不涉及现有项目的二期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略) 雨水收集 (略) 理回 (略) 洒水抑尘;项目生产废水经循环系统(浓缩池+浓密罐+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略) 配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汇合生活污水 (略) 现有地埋 (略) (略) 理,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表1-城市绿化限值后均回 (略) 绿化,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破碎、筛分、整形、对辊、分选等各工艺均应落实湿法作业或带水作业,重点落实上下料过程、物料库加设喷雾系统,输送封闭等措施,投料口上方应加装集气罩经布袋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 (略) 、加强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略) 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各场地均应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略)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略) |
关于《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略) 生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芜湖 (略)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芜湖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海智博天 (略) | 公示时间 | 2024.9.20-2024.9.26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新港镇小克山,因环保要求提升、产品质量要求提高,拟投资(略)元对现有项目(环 (略) 批复:繁环审〔2020〕63号)的一期工程实施技术改造,淘汰原有设备,新增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双轴振动筛等设备,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技改后产能不发生变动,不涉及现有项目的二期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略) 雨水收集 (略) 理回 (略) 洒水抑尘;项目生产废水经循环系统(浓缩池+浓密罐+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略) 配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汇合生活污水 (略) 现有地埋 (略) (略) 理,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表1-城市绿化限值后均回 (略) 绿化,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破碎、筛分、整形、对辊、分选等各工艺均应落实湿法作业或带水作业,重点落实上下料过程、物料库加设喷雾系统,输送封闭等措施,投料口上方应加装集气罩经布袋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 (略) 、加强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略) 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各场地均应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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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略)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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