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昌平区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经研究, (略) (略) 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 (略)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流村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略) 流村镇南流小学原校址。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126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1612平方米、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946平方米、办公用房941平方米、生活用房1424平方米、设备用房203平方米等。
经研究, (略) (略) 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 (略)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流村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略) 流村镇南流小学原校址。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126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1612平方米、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946平方米、办公用房941平方米、生活用房1424平方米、设备用房203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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