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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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报情况,遴选出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下午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阳西县永安一街10号);联系人:谢克达;联系电话:*。

附件: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0月10日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报情况,遴选出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下午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阳西县永安一街10号);联系人:谢克达;联系电话:*。

附件: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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