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补发款及2024年度省级、区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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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补发款及2024年度省级、区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略) 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补发款及202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7天。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文件精神,2023年、2024年直接下拨到补偿对象的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标准由28元/亩调整为31元/亩,202 (略) 省级以上公益林差额补偿标准为3元/亩,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1元/亩、区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略)/亩。按区财政要求,集体损失性补偿金统一拨付至相关村;个人损失性补偿金依据各镇(街)提供的清册委托银行通过 (略) 直拨个人一卡通账户。

三、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馈(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周虹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公示明细.zip

根据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略) 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补发款及202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7天。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文件精神,2023年、2024年直接下拨到补偿对象的省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标准由28元/亩调整为31元/亩,202 (略) 省级以上公益林差额补偿标准为3元/亩,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31元/亩、区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为(略)/亩。按区财政要求,集体损失性补偿金统一拨付至相关村;个人损失性补偿金依据各镇(街)提供的清册委托银行通过 (略) 直拨个人一卡通账户。

三、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馈(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周虹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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