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泰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白泥山磷矿9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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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泰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白泥山磷矿9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宁 (略) :

你公司报送《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和《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 (略)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白泥山 (略) 范围5.9423平方公里,露天开采*吨/年。 项目占地面积*.6平方米,其 (略) 域面积*.85平方米,生 (略) 面积*.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01.7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049.14平方米、宿舍2016平方米、餐厅1372.16平方米,矿长楼421.48平方米、部长楼421.48平方米、工程队楼各421.48平方米、招待楼421.48平方米、公共浴室及厕所175.56平方米、机械仓库154.56平方米、化验楼400.16平方米,绿化7500平方米

项目投资:*.*元

项目代码:2407-*-04-05-*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量情况

(一)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1328.29吨标准煤,等价值1497.01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82.*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01.10吨标准煤,等价值269.82吨标准煤;年耗液化气7564.00公斤,折合12.97吨标准煤;年耗柴油833.31吨,折合1214.22吨标准煤;年耗水3.*立方米。项目化石能源消费量1227.19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消费量3.75吨标准煤。项目不涉及原料用能。

(二)项目能效水平

矿山开采单位产品能耗1.48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值能耗0.1154吨标准煤/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以等价值计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693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元,以等价值计算);单位产值化石能源消费量0.056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增加值化石能源消费量0.0946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碳排放

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量3036.08吨,单位产品二氧化碳3.3734千克二氧化碳/吨,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0.1406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0.234吨二氧化碳/万元。

(四)项目节能效果

项目采取节能措施后,年可节约能源9.78吨标准煤。

设计用电负荷0.*千瓦,度电产值*/千瓦时。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耗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9月12日



安宁 (略) :

你公司报送《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和《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 (略) (略) 白泥山磷矿*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大地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白泥山 (略) 范围5.9423平方公里,露天开采*吨/年。 项目占地面积*.6平方米,其 (略) 域面积*.85平方米,生 (略) 面积*.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01.7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049.14平方米、宿舍2016平方米、餐厅1372.16平方米,矿长楼421.48平方米、部长楼421.48平方米、工程队楼各421.48平方米、招待楼421.48平方米、公共浴室及厕所175.56平方米、机械仓库154.56平方米、化验楼400.16平方米,绿化7500平方米

项目投资:*.*元

项目代码:2407-*-04-05-*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量情况

(一)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1328.29吨标准煤,等价值1497.01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82.*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01.10吨标准煤,等价值269.82吨标准煤;年耗液化气7564.00公斤,折合12.97吨标准煤;年耗柴油833.31吨,折合1214.22吨标准煤;年耗水3.*立方米。项目化石能源消费量1227.19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消费量3.75吨标准煤。项目不涉及原料用能。

(二)项目能效水平

矿山开采单位产品能耗1.48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值能耗0.1154吨标准煤/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以等价值计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693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元,以等价值计算);单位产值化石能源消费量0.056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增加值化石能源消费量0.0946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碳排放

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量3036.08吨,单位产品二氧化碳3.3734千克二氧化碳/吨,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0.1406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0.234吨二氧化碳/万元。

(四)项目节能效果

项目采取节能措施后,年可节约能源9.78吨标准煤。

设计用电负荷0.*千瓦,度电产值*/千瓦时。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耗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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