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丽江市范围内征集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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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丽江市范围内征集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告

(略) (略) (略) (略)

范围内征集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告

(略) 各企业: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印发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及《 (略) 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有序推 (略) 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按照回收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公开公示的程序遴选确定回收企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 (略) 范围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2.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3.拆解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机械称重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剪断设备、切割设备、专业容器等,在排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液体、气体物品时,应使用专 (略) 理目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拆解操作人员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

二、申请资料清单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请书;

  2.企业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应的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5.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如农机拆解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等。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遴选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需按照公告要求,自主申报 (略) (略) 提交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七天),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略) 农业安全监管股,联系电话:0888-#。

  2.组织评审。 (略) 农业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对照遴选条件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的企业取消其入选资格。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情况、现场实地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

  3.网上公示。根据审批结果, (略) (略) (略) 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名单。

  五、有关事项说明

参加遴选的企业(合作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未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略) (略) (略) (略)

范围内征集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告

(略) 各企业: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印发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及《 (略) 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有序推 (略) 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按照回收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公开公示的程序遴选确定回收企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 (略) 范围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2.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3.拆解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机械称重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剪断设备、切割设备、专业容器等,在排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液体、气体物品时,应使用专 (略) 理目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拆解操作人员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

二、申请资料清单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请书;

  2.企业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应的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5.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如农机拆解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等。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遴选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需按照公告要求,自主申报 (略) (略) 提交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七天),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略) 农业安全监管股,联系电话:0888-#。

  2.组织评审。 (略) 农业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对照遴选条件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的企业取消其入选资格。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情况、现场实地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

  3.网上公示。根据审批结果, (略) (略) (略) 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名单。

  五、有关事项说明

参加遴选的企业(合作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未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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