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略)
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河西街道新庄村铜仁海螺 (略) (略) 内 |
建设单位 | 铜仁海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无需新增设备,无需新增人员,全部依托现有的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系统开展一般工业固 (略) 置工作。本次拟掺烧的固体 (略) 政污泥50t/d((略)t/a)、医疗废物残渣 20t/d(7000t/a)、复烤厂烟叶 30t/d((略)t/a),掺烧固体废物总量为 100t/d((略)t/a),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余量能满足本项目。未超过生活垃圾的总掺烧比例 3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略)
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河西街道新庄村铜仁海螺 (略) (略) 内 |
建设单位 | 铜仁海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无需新增设备,无需新增人员,全部依托现有的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系统开展一般工业固 (略) 置工作。本次拟掺烧的固体 (略) 政污泥50t/d((略)t/a)、医疗废物残渣 20t/d(7000t/a)、复烤厂烟叶 30t/d((略)t/a),掺烧固体废物总量为 100t/d((略)t/a),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余量能满足本项目。未超过生活垃圾的总掺烧比例 3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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