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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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厦门地 (略) 开展厦 (略) 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厦 (略) 扩建项目地块位于厦门大学 (略) 校园内,中心坐标经度118.*oE,纬度24.*oN,东至厦门大学 (略) (略) ,南 (略) ,西至博海豪园,北至厦门大学 (略) 海滨教 (略) ,总用地面积为*.171m2,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43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4口地下水检测井,1口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土壤调查检测结果

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氟化物均低于深圳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功能要求。

(2)地下水调查检测结果

地下水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六价铬、苯*烯、苯、*苯、二*苯、三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烯、四氯化碳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历史曾涉及的人为生产活动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地产大厦15层

联系人:黄工,*

,厦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厦门地 (略) 开展厦 (略) 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厦 (略) 扩建项目地块位于厦门大学 (略) 校园内,中心坐标经度118.*oE,纬度24.*oN,东至厦门大学 (略) (略) ,南 (略) ,西至博海豪园,北至厦门大学 (略) 海滨教 (略) ,总用地面积为*.171m2,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43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4口地下水检测井,1口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土壤调查检测结果

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氟化物均低于深圳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功能要求。

(2)地下水调查检测结果

地下水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六价铬、苯*烯、苯、*苯、二*苯、三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烯、四氯化碳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历史曾涉及的人为生产活动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地产大厦15层

联系人:黄工,*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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